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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程序
一、概述
(一)含义 特定减免税货物:海关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准予减免税进境,并使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特定用途的货物。
根据现行海关规定,下列进口货物不属于海关减免税优惠范围的是( )。
A、保税区内自用的生产设备 B、残疾人组织进口的残疾人用品 C、外商在经济贸易活动中免费赠送我方的进口货物D、科学研究机构进口的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的科技开发用品 答案:C
解释: C属于一般进口货物的范围。
(二)特征
1、特定条件下减免进口关税 2、 进口申报应当提交进口许可证件 3、进口后在特定的海关监管期限内接受海关监管:
特定减免税货物的监管期限:(掌握)
①船舶、飞机:8年 ②机动车辆:6年 ③其他货物:5年 监管期限自货物进口之日起计算。
多选题(2001年考题) 特定减免税通关制度具有显著的管理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哪几个方面:
A.脱离特定使用范围,应按实际去向办理相应的报关和纳税手续 B.在特定条件下使用可减免进口关税
C.原则上免予交验进口许可证件 D.货物进口验放后仍需受海关监管 答案:ABD
单选题(2007年考题) 特定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按照货物的种类各有不同。以下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正确海关监管期限是:( )
A. 船舶、飞机、建材,8年;机动车辆,6年;其他货物,5年
B. 船舶、飞机,8年;机动车辆,6年;其他货物,5年
C. 船舶、飞机、建材,8年;机动车辆,家用电器,6年;其他货物,5年
D. 船舶、飞机,8年;机动车辆,6年;其他货物,3年 答案:B
特定减免税货物范围、
(三)范围
特定减免税货物大体有三大类
1、特定地区减免税货物 2、特定企业减免税货物 3、特定用途减免税货物
(四)管理
1、减免税备案、审批、税款担保和后续管理业务等相关手续应当由进口货物减免税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办理。
减免税申请人,是指根据有关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享受进口税收优惠,并依照本办法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相关手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符合规定的非法人分支机构;经海关总署审查确认的其他组织。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免税申请人可以向海关申请凭税款担保先予办理货物放行手续:(掌握)
(1)主管海关按照规定已经受理减免税备案或者审批申请,尚未办理完毕的;
(2)有关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已经国务院批准,具体实施措施尚未明确,海关总署已确认减免税申请人属于享受该政策范围的;
其他经海关总署核准的情况
(3)其他经海关总署核准的情况
注意:
★国家对进出口货物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供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担保的其他情形,不得办理减免税货物凭税款担保放行手续。
★减免税申请人在货物申报进口前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海关准予担保的,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准予办理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证明”,进口地海关凭主管海关出具的担保证明,办理货物的税款担保和验放手续。
★税收担保期限不超过6个月,经直属海关关长或其授权人批准可以予以延期,延期时间自保税担保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仍需延期的,应当经海关总署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