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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防疫公文优秀范文7
村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村规民约-卫生防疫公文-公文大全
[标签:标题]
村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村规民约
村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村规民约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村民生育行为,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实行计划生育村民的合法权益,有力制约违法生育者,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同时更加公开、公平、合理地分配村集体经济收益分红,提高村务公**、规范化、法制化程度,根据《**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村规民约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二条 本村规民约适用于具有本村户口的村民及与本村有一定关联的居民,但已婚嫁外的村民、有关迁入的村民、另有规定的村民除外。(转载请注明来自:91考试网http://www.91exam.org/)
第三条 除另有规定外,凡本村村民均有权依本村规民约享有分配权,对分配资格和金额有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决定。
第四条 每次分配以每户为一个领取单位,享受对象为该户有关成员,户内如何分配由各户自行决定。
第五条 村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以人口为基数,以人口分配金形式予以发放。除另有规定外,每人为一份人口分配金。
第六条 村民享有依法生育的权利,同时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因此,村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同时兼顾计划生育权利义务关系。村组织依法奖励少生优生,制约违法超生。
第七条 村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的独生子女户奖励政策:
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其子女是独生子的可增享人口分配金的50%,是独生女(指其父母放弃再生育指标)的可增享人口分配金的75%,但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国家公务员、在编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除外。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非农业户口,双方均非国家公务员、在编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其子女是独生子的可增享人口分配金的50%,是独生女(指其父母放弃再生育指标)的可增享人口分配金的75%。
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户在领取独生子女奖励款时,应先与村组织签订不再生育合同。如违反合同,村组织有权加倍收回或从往后村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中加倍抵扣作为独生子女户分得的既得奖励,并按合同的约定追偿违约金。拒不履行的,村组织应当起诉人民法院予以追缴。
本条奖励政策,独生子女可享受到其结婚之时,结婚后不再享受,是否已婚按是否存在婚姻事实作为认定标准。
第八条 村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的女儿户奖励政策:
可以生育二个女儿的女儿户,夫妻一方已落实绝育手术,若二个女儿均未结婚的,可增享人口分配金的25%;若一个女儿已结婚的,可增享人口分配金的50%;若二个女儿均已结婚的,可增享人口分配金的100%;若其中一女是入赘的,不再增享人口分配金。
女儿结婚,是以存在婚姻事实作为认定标准。入赘,是以迁入户口作为认定标准。
第九条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奖励政策:
终身自愿生育一个子女的父母,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至独生子女满十四岁止,可以在每年“六·一”期间向村组织领取奖励费100元。
第十条 计划生育家庭子女的助学奖励政策:
中考被**中学、**中学统招录取的,给予奖励1000元;高考被一本以上院校统招录取的,给予奖励2000元;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给予奖励3000元。
第十一条 自觉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奖励措施:
已婚育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觉到站参加生殖健康检查(孕环检)的,享受村组织予以发放的每人每次50元的补贴。
遵守计划生育的育龄人员产后、术后(放环、结扎、人流、引产)要及时与村组织联系,村计生服务员要及时开展上门随访服务,并送去慰问金100元。其中生育二个女儿的女儿户,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觉落实结扎措施的,凭结扎证明,享受村组织予以的一次性慰问金500元。
第十二条 育龄人员参加“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活动的奖励政策:
村组织提倡优生优育。育龄人员参加市政府开展的“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活动的,凭有效证件,可以向村组织一次性领取奖励费100元。
第十三条 育龄人员及时申领《再生育证》的奖励政策:
符合再生育条件的育龄人员,在怀孕后三个月内向有关单位申领《再生育证》的,可以凭《再生育证》向村组织领取奖励费200元。
第十四条 计划生育家庭参加社会养老保障的补助政策:
市人民政府逐步推出计划生育家庭社会养老保障政策,符合条件的对象参加社会养老保障的,除政府补助外,个人出资部分,村组织负担20%。
第十五条 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救济政策:
因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户,村组织予以救济,每次发放救济金500-2000元,具体补助标准由村“两委”联席会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六条 对违法超生或非法收养的制约措施:
村民违法超生或非法收养子女的,必须于10月31日前自觉向镇计生办上报,并且于11月30日前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且孩子登记户籍,凭征收凭证和户籍证明,享有村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否则,一律不予以分配。
为防止“多生反而多得”现象,凡本村规民约通过后,违法超生或非法收养子女的,该些子女在其十八周岁前,不作为其家庭享受村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的计算依据,不得参与村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的所有分配。并且,违法超生或非法收养的当事人(夫妻双方)在违法行为发生后10年内,只享受村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的80%。村民非婚生育、再生育未经审批的,这些子女在其6周岁前,不作为其家庭享受村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的计算依据,不得参与村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的所有分配。
村民在国外、境外经商、务工、定居的同样遵守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在国外、境外生育的子女,在本地落户的,同样按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界定是否为违法超生。违法超生的,相关制约措施同上。
第十七条 对不自觉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制约措施:
已婚育龄人员不在规定的时间、按规定落实放环、结扎、人流、引产等避孕节育措施的,或不按规定参加孕、环情检测的,村组织在往后的村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时予以少分。不放环的,少分500元;不结扎的,少分1000元;计划外怀孕不落实补救措施(人流、引产)的,少分1000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孕、环情检测的,每少一次少分300元。
有禁忌症等特殊原因的,一律凭有效力的相关医学鉴定证明。
外出流动人口要及时寄回镇、村计生办认可的正规的孕、环情检测报告单,并原则上每年至少到站检测一次。否则,相关制约措施同上。
第十八条 对村民参与“两非”活动的制约措施:
已婚育龄妇女参与非法“B”超鉴定胎儿性别活动的,政府依法处理外,每发现一次,村组织在往后的村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中少分5000元。发现非法人工终止妊娠的,村组织在往后的村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中少分10000元。
第十九条 对符合再生育育龄人员的制约措施
符合再生育条件的育龄人员,在怀孕三个月内没有向有关单位申领《再生育证》的,村组织在往后的村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中少分1000元。
第二十条 对出租房主的制约措施:
出租房主要在承租人承租后半个月内将承租人的婚育信息上报村计生办,若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出漏报的,每例在往后的村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时予以少分500元;若没有尽到监管职责,导致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的少分1000元。
第二十一条 本村规民约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镇人民政府指导下,经村“两委”、党员会议、户主会议讨论后,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后生效,村民代表会议如认为应提交村民会议表决的,原则上以入户征询意见方式进行表决生效。生效后张榜公布。
第二十二条 本村规民约的有关奖励政策自本村规民约通过后开始实施。今后有关本村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将按本村规民约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村规民约未尽事宜或特殊情况处理由村“两委”集体讨论决定,如遇重大情况,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
第二十四条 本村规民约规定的内容如与以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村规民约授权村“两委”、村计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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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防疫公文优秀范文8
卫生工作先进单位汇报材料-卫生防疫公文-公文大全
[标签:标题]
卫生工作先进单位汇报材料
夯实基础 服务民生
努力开创卫生工作新局面
卫生工作先进单位汇报材料
2009年,在**市卫生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卫生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卫生工作全局,以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和 “新医改”精神为契机,以公共卫生、农村卫生、社区卫生为工作重点,围绕“规范、拓展、提升、务实”主题,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应广大市民健康需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努力开创卫生事业内涵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新局面,为全面推行新医改奠定了扎实基础,有效保障了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围绕“规范”主题,着力打造卫生事业新格局
(一)以机制促规范,不断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面对突如其来的手足口病和甲型H1N1流感疫情,**市卫生局始终坚持抓早、抓紧、抓实,严格做到“组织领导、健康宣传、业务培训、部门配合、疫情监测、医疗救治、督导检查”七个到位,确保了全年手足口病未发生死亡病例且发病人数、发病率一直居**市低位,甲型流感仅出现3例确诊病例。同时,紧紧抓住重大传染病防控给公共卫生工作带来的机遇,不断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能力建设,着力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一是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重点落实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保障机制,市财政每年列支100万元作为重点传染病防控专项经费。同时,通过进一步明确疾控机构的功能定位和职责,建立和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督促其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2009年,全市共完成各类疫苗接种147174人次,一类疫苗接种率均在98%以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追踪到位率达100%,实验室质控考核合格率均达99%以上;结核病发现和管理各项指标均超过省、**市标准要求。二是全力做好卫生应急工作。着力规范卫生应急内部协调机制和工作运行程序,明确各项应急工作的职责、制度、标准和规范,在**市率先建立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室,确保卫生应急工作及时、有效处置。三是不断加强妇幼保健工作。投资21万元,在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设立婚前保健服务中心,共免费婚检12310人,检出各种疾病1132人,疾病检出率9.2%,婚检率达到99%以上;同时,将新生儿四病筛查、听力筛查的费用全部纳入我市新农合报销范围,共筛查新生儿5016人,新生儿疾病和听力筛查率均达到100%;启动了农村妇女孕前、孕早期补服叶酸和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并积极争取市政府将“免费为全市35—59岁农村妇女进行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项目”列为2010年为民办好十件实事。四是切实抓好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圆满完成了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全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餐饮单位卫生监督公示率为82%;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四个一”工程,职业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活动,共取缔非法医疗机构43家,没收药品医疗器械30余箱,拆除医疗广告牌30余块,并对没收的药品等进行了集中销毁。
(二)以标准促规范,不断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的方针,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快发展农村卫生服务。一是镇卫生院建设再上新台阶。对漕河、小孟两个镇卫生院建设项目,所需地方配套资金由市财政统一拨付,每个镇卫生院省级和地方配套资金共120万元,顺利完成镇卫生院改造建设任务。二是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全面完成列入省、**市规划范畴的253个规范化村卫生室任务,各级累计投入资金1596万元,改扩建总面积2.1万平方米。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布署建设工作,并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市财政对**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改扩建面积达到80平方米以上的规范化村卫生室进行以奖代补。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为各规范化村卫生室统一配置简易呼吸器、氧气瓶、无菌橱、治疗台等价值近万元的基本设备,并对村卫生室建设布局以及建设的内容和要求进行逐一规范,实现了村卫生室统一业务用房整修标准、统一基本设备、统一内外标识、统一业务工作和财务记录、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的“六统一”标准。
(三)以管理促规范,不断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认真抓好医疗机构换证工作,严格医疗机构审批程序,为526家医疗机构换发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均在电视台和政府网站等公众媒体进行了公示。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管理制度,坚持实行监督考评与公示制度,不断加强和持续改进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管理等工作,促进医疗机构向“重质量、重技术、重服务”的内涵建设转变。
二、围绕“拓展”主题,着力打造卫生发展新优势
(一)深入推进社区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
启动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完成30%的人群建档工作,0-6岁儿童预防接种率达到98%以上,0-3岁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85%,孕产妇和老年人保健管理率分别达到85%和5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达到40%以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达到60%以上。实施全市城乡15岁以下人群乙肝疫苗补种项目,并预计提前两年实现国家规定三年完成的补种目标。配合市残联等部门,落实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项目,全年共为11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了复明手术。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调查摸底、方案制定、水质监测点确定和60份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启动建设3300座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
(二)深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评价体系建设
为加大检查督导力度,有效实施绩效考核,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的市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委员会、绩效考评委员会。市财政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服务人口每人每年5元标准安排财政补助,并纳入财政预算。2009年度经对三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情况进行严格考核,足额拨付购买城市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共计78.7万元,有效推动了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的进一步提升。
(三)深入推进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积极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编印了《健康教育知识手册》、健康教育处方等10多种宣传材料,坚持每月开展健康教育服务,共举办各种健康教育讲座150余次,参加教育群众万余人次。
三、围绕“提升”主题,着力打造卫生系统新形象
(一)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卫生行业的内在凝聚力
积极开展“两好一满意”“抓宣传、促拓展”集中宣传月及“回头看、促整改”等一系列活动,编发了“两好一满意”活动简报,并在市电台、电视台、报纸、政府网站等公众媒体开展宣传活动20余次。对排查出的问题严格做到“三个明确”,并突出抓好医疗卫生单位服务与质量品牌创建工作,把开展**医疗服务与星级服务创建、“基层满意市直部门”创建活动紧密结合,积极开展窗口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建立医德医风考核评价体系,严格落实“办事公开”、“收费公示”等各项制度。同时,将创品牌纳入卫生系统年度考核工作目标,督促医疗卫生单位积极开展创建活动。2009年,全市卫生系统共有**市级青年文明号3个,**市级青年文明号4个,创建特色品牌科室15个。通过各项活动的扎实开展,全市卫生系统精神面貌和行业作风明显改善,卫生行业内在凝聚力显著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大大提高。
(二)加强区域卫生规划,提升卫生行业的外在吸引力
按照新医改精神,市卫生局启动《**市医疗卫生专项规划(2009—2030年)》编制工作,着力推进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和协调发展。针对全市医疗卫生资源较丰富,优质资源过分集中在城区部分医院,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薄弱等特点,**市卫生局组织专门班子会同专业规划设计专家对我市卫生资源现状与未来发展前景进行论证分析,提出了规划编制及资源整合的的初步意见,即:按照区域覆盖、合理布局、方便就医、资源共享、高效利用的原则,以整合现有资源为主,兼顾规划发展和体制创新,重点强化市、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充分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和卫生服务绩效。该项专业规划初稿已完成,待经规划部门审批后付诸实施,将为实现卫生资源科学合理配置,有效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供需平衡,推动卫生事业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证。
(三)加强基层人才技术培养,提升镇村医疗机构核心竞争力
严格落实**市卫生局“卫生强基工程”工作要求,市直6家二级医疗机构共下派帮扶人员19人,为镇卫生院和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训技术骨干30人,开展适宜技术推广6项,帮助建立各类诊疗规范13项,直接服务患者1630余人次。同时,**市卫生局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坚持对所有乡村医生实行每年一培训,两年一考核。2009年共对全市1074名乡医进行考核,并认真组织乡村医生参加中专学历补偿教育,着力提高乡村整体素质,有效提升村卫生室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四、围绕“务实”主题,着力打造学习实践活动新亮点
**市卫生局始终坚持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当作一件党员干部受教育、人群得实惠的“民心工程”来抓。在整个学习实践活动中,首先向社会公开承诺了规划人民医院新院、建设乐龄福院等“十件实事”。同时,紧紧抓住四大举措,即“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夯实活动基础,创新载体、活化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突出重点、规范操作、保证活动效果,明确抓手、改革创新、推动活动落实”;明确“五个重点”,即一本学习笔记、一篇调研报告、一次生活会、一份分析检查、一套整改方案,使卫生系统学习实践活动既规范有序,又特色鲜明。2009年,除承诺的“十件实事”已全部完成外,各医疗卫生单位先后为民办各类实事、好事共计30余件。
一年来,**市卫生局虽然在卫生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离上级部门和领导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市卫生局将继续认真学习借鉴卫生工作先进县市区的经验和做法,按照**市卫生局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水平,更好地履行部门职责,全面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努力实现我市卫生事业的新跨越,为保障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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