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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社保就业优秀范文7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劳动社保就业-公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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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推进情况报告
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关于1-4月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区委:
今年以来,青白江区人社局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大兴市战略”、区委“五区”发展战略为要求,坚持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就业,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加强人力资源开发,稳慎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截止4月底,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均按序时进度顺利推进,实现良好开局,为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以产业升级转型为导向,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积极开展劳动保障“个性化”服务和“网格化”就业实名制服务,深入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实施特色产业工人培训、订单定向培训、技能人才提升培训、技术能人创业培训、就业困难群体技能培训“五大”创业就业培训,大力推行就业援助巡回服务、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等工作,努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持续扩大就业规模,有力地促进了城乡劳动者就业更加充分和体面就业。截止4月底,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75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5.03%;城乡失业人员再就业115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2.17%。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就业21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1.99%;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新增369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6.32%;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开展创业培训30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开展就业培训187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62.57%;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9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29.12%;劳务转移输出9531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2.82%;实现劳务收入34107.1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40.60%;成功向富士康项目输送647名人员,完成目标任务的110.41%;落实社保、岗位、培训等各项补贴94.028万元。
(二)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认真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加强宣传、执行和征缴基金力度,进一步扩大社保覆盖面;对被征地农民社保费用,采用新账不欠、旧账尽快了断的方式,对欠费及时进行清理,积极向市政府争取支持,力争将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保体系,努力实现“应保尽保,人人享有”;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设、社保基金监督和两定机构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和效益最大化;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选择”门诊统筹制度;全力配合做好医保关系转移宣传工作,并做好政策咨询解释和手工办理转移工作,积极完善医疗保险药品和医疗服务谈判定价机制、深化付费方式改革、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努力减轻参保人员的就医负担。截止4月底,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5.02万人,参保率达79.9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5.53万人,参保率达98.36%;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新增931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新增1931人;生育保险参保新增1007人;工伤保险参保新增1064人;失业保险参保新增727人;为31571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调整金额合计675.63万元,人均月调整金额214元;有964人次享受“可选择”门诊统筹报销2.40万元,报销比例达48.58%;办理医保关系转移137人,其中转入79人,转出58人。
(三)人力资源开发取得积极进展。围绕我区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将高校毕业生作为主要储备对象,借助鼓励政策和招聘手段,有组织、有目的地将我区经济发展所需的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物流、服务业等重点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紧缺高层次人才配置到各企事业单位,并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着力以人才结构优化引领和助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截止4月底,共为驻区企业引进各类大学毕业生153名,完成目标任务的25.5%;保持全区每个村(涉农社区)有2名大学生志愿者,“支教”大学生志愿者58名,完成目标任务的75.32%;“支医”大学生志愿者23名,完成目标任务的115%;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8名,完成目标任务的40%;新增副高级职称技术人才46名,完成目标任务的92%;正式启动了2012年我区面向社会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积极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及时化解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事件,并结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加强宣传并积极开展了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专项检查活动。同时,及时启动了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加大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宣传落实力度,大力推行集体合同制度,会同相关部门督促指导企业开展集体协商,深化企业民主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切实加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仲裁和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指导,积极宣传年初施行的《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人社部第17号令)。截止4月底,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65起,结案65件,投诉举报结案率达100%;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37户;排查各类用人单位359户,未发现违法行为;为劳动者追讨回被拖欠的工资80.41万元,涉及劳动者28人;签订集体合同31份,涉及企业830家;签订工资集体协议5份,涉及企业5家;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14件,已结案110件,结案率达96.49%。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今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目标任务均顺利推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被征地农民社保问题亟待解决。由于我区征地农转非人员数量庞大,且应缴纳的社保费用历史遗留欠账太多,被征地农民信访问题日趋严重,为确保我区社会稳定,恳请市委、市政府在解决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政策上给予倾斜,以便我区尽快解决在社会保险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难度大。近年来,由于我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各项事业的不断发展,先后引入了大批项目,征用了一大批土地,致使我区征地农转非人员的数量逐年增加,而这部分人员在被征地后,均由征地部门按相关政策为其购买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导致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数减少,为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带来了较大困难,因此,恳请市委、市政府在下达扩面目标任务时,予以充分考虑,确保我区年度目标能顺利完成。
(三)圈城待遇差距较大。青白江区地处成都市二圈层,各项工作、政策均按照二圈层予以执行,但在工资待遇上却一直处于二圈层最低,与三圈层持平的状况,这导致了我区引进的各类人才大量流失。因此,恳请市委、市政府能在制定各项资金补贴政策上给予一定倾斜(即:在各类资金补贴政策上享受三圈层待遇),切实解决人员待遇问题,以推动我区各项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按照“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青白江”发展目标,区人社局将充分发挥民生后勤保障部门的作用,坚持以“人才优先、民生为本”为工作主线,以“创先争优、改革创新”为工作动力,以“统筹城乡、一体发展”为目标取向,进一步整合资源,强化管理服务,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和坚实的社会保障基础。
(一)突出公平就业,努力促进城乡就业更加充分。一是把帮扶困难企业与稳定就业岗位紧密结合,全面落实各项补贴政策,大力开发新的更多就业岗位,以稳增长保就业。二是以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为依托,优化完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全面实施“人居为主、画地为格、责任到人”的单元管理模式和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加快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继续规范和完善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部门联动、政策支持、服务多样的创业带动就业模式。四是积极深化“订单、定向、校企合作”培训模式,严把培训质量关,逐步实现就业培训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确保全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城镇新增就业3900人以上(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700人以上);农村富余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7500人以上;开展就业培训5100人以上;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85%,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100%;促进1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3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
(二)突出人人享有,努力促进社保体系更加完善。一是继续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等群体参加社保,并稳妥解决因历史原因而未参保的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二是不断优化社保经办机构的服务水平,并充分发挥社会资源对社保功能的服务作用,力争在促进购买服务和业务外包方面取得新进展。三是充分发挥耕保基金帮助农村居民参保缴费的作用,全力做好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扩大社会保险制度受益面。四是巩固和深化基金监管工作成果,加大从源头上防范基金风险的力度,并继续加强对“两定机构”监管力度,确保基金健康平稳运,确保全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新增人数1.5万人;全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8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3.03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6.94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9.31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6.77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6万人,参保率达90%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以上,基本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
(三)突出人才优先,努力促进人才结构更加优化。一是积极鼓励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物流、服务业等重点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二是开展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选拔工作,增加高级人才总量。三是抓紧培育和引进一批能够满足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技能人才,不断优化人力资源结构,逐步提升生产一线人才的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四是积极引进一批在文化、教育、卫生、旅游等经济社会领域引领和支撑行业和产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五是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快大学生创业产业园、人才工作站等高层次人才载体建设,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加快培养自主创新、转型升级急需的紧缺人才。确保全年为驻区企业引进各类大学毕业生600名;为我区引进各类高层次、紧缺性事业人员230名以上;选派78名城区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支援农村基层建设;全区每个村(涉农社区)有2名、城镇社区有1名大学生志愿者,“农村中小学特岗教师计划”志愿者75名,“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志愿者20名。
(四)突出柔性协调,努力促进劳动关系更加和谐。一是全面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建立灵活的工资增长机制,确保全区企业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二是加巩固深化和谐劳动关系乡镇、街道成果,全面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三是继续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和企业内部劳动关系协调能力,及时灵活处理案件争议,最大限度地将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四是加强执法检查,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同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进一步加大劳动违法案件和群体性突发事件查处力度,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年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达100%;处置因劳动关系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率达100%;城镇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9%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已建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分别达95%和85%;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对规模以下小企业的覆盖率达到6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当期结案率达95%以上。
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1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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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社保就业优秀范文8
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汇报-劳动社保就业-公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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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汇报
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汇报
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处紧密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走百企、访千户、抓服务、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把全面加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积极践行群众观点、切实提供优质服务作为改进作风的要求,以服务规范、纪律要求和服务用语三个方面为工作重点,立足实际,认真查找窗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措施,进一步提升了服务水平。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处以切实为参保对象解决实际困难为己任,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廉洁服务,作风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办事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现将专项行动开展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成立由主任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落实组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召开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动员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紧密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准确把握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把主要任务集中在改进服务规范、加强纪律要求和用好服务用语三个方面;多次召开内部会议,传达人社部、省厅和市社保处文件精神,《社会保险服务手册》全体工作人员人手一份,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服务规范(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纪律要求》、《山东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七项基本服务制度》。
二、强化制度建设,切实提升经办效能
(一)狠抓服务规范,窗口服务形象全面提升。工作人员做到挂牌上岗,规范服务;在服务大厅中严格落实“五制”、“四公开”,“三亮明”,认真执行“七项制度”和“五个不让服务承诺”;根据群众需要,尤其是对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实行上门服务。同时,根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要求,进一步健全服务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方便群众办理业务。我处建立了服务大厅窗口空岗指示制度、办公人员去向指示制度和服务大厅流动指引服务制度,使各项业务一次性办结,为参保对象提供了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严肃工作纪律,保证窗口服务质量。做到“四杜绝”: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杜绝徇私越权现象;严格信息管理,杜绝泄露服务对象隐私现象;工作时间坚守岗位认真履职,杜绝擅自脱岗“空窗”现象;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精神状态,杜绝“慵懒散漫”现象。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经办业务,工作人员做到了坚守原则,秉公办事,遵纪守法。
(三)文明服务,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工作形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统一学习《山东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文明用语规范》,窗口服务语言要求明确;积极开展“三声”、“四心”服务活动,“三声”服务要求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要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四心”要求接待群众要热心、解答问题要耐心、经办业务要细心、听取意见要虚心。通过此项活动,展现了工作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真正让群众感受到社保经办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工作形象。
(四)建章立制,不断完善经办服务管理。一是制定《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管理制度,确保大厅经办服务高效、规范。二是制定大厅值班主任制度。对大厅经办事项领导班子实行周一碰头会、科室实行周一科务会,集体研究,具体落实到各窗口,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各科室具体抓的领导工作机制。三是实行服务引导制度。值班主任作为“第一负责人”,为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提供政策解答、办事引领、人员分流、秩序维护等工作。四是健全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和服务监督制度。健全完善《服务大厅考核管理办法》,《岗位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大厅每名工作人员从业务经办量、工作作风等内容进行量化考核,每月一考核一通报。五是各项规章制度上墙。在大厅显著位置悬挂《山东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首问责任制》、《服务公约》、《二十个禁止》等制度,使经办服务工作做到有规范、有依据、有标准。六是注重倾听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对外部监督形成制度化,定期听取群众意见;设立服务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认真受理投诉举报案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抓好细节服务,美化服务环境
我处不断拓展和完善业务大厅的服务功能,服务窗口20个,环境整洁,标识醒目,各项服务功能完善。科学设置了业务办理、休息等候、电子屏宣传和银行结算等4个服务区。服务大厅做到了“四化”和“八个一”,“四化”即:着装整洁统一化、文明用语标准化、业务经办公开化、服务行为人性化;“八个一”为:电脑显示器、打印机、电话机、茶水杯、工作人员座椅、服务监督牌、柜台前便民服务椅,通过电子屏幕播放现行政策规定,办事指南等。免费为群众提供笔、老花镜、饮用水等常用物品,配备了自助服务终端,方便参保群众查询个人参保信息。在细微末节处处体现出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努力为参保单位和群众提供热情、贴心、周到的服务。
四、以人为本,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按照改进作风专项行动要求,我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窗口服务标准及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梳理经办服务各个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认真倾听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通过“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企业等多种形式,了解我处在业务经办、服务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近期查摆出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对相关政策掌握不全、业务经办时限较长、办理程序较繁、办理手续较多等群众意见较多的问题,通过深挖素质潜力、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等手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建立服务群众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一方面加强对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另一方面加大对典型的推广,并不定期的召开企业负责人、劳资人员、参保职工代表座谈会,及时传达落实社保新政策,了解企业新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二是通过调查研究,将部分限时办结的工作改为即时办理。简化业务办理流程,部分原来只能由单位办理的业务,改为对参保个人也可办理,且手续齐全即时办结。如参保人员需要办理转移或打印个人缴费记录的,本人持相关材料可即时办理,全面缩短了业务经办时限,方便了办事群众。
三是业务下层,方便参保对象就近办理。将城镇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续缴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手续、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投保险种变更、银行代扣代缴信息变更等业务经办内容下放至基层平台办理。参保群众可以就近去街道办(乡镇)办理续缴养老保险、变更投保险种等业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公共服务需求。同时,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向基层下沉的指导意见》(鲁人社办发[2014]26号)要求,将涉及社会保险10项服务项目中的5项约束性、3项选择性项目下沉到基层,做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处服务大厅在内强素质和外塑形象上双管齐下,促进了整个窗口工作高效有序运行,让群众期盼而来、满意而归,赢得了群众普遍赞誉。下一步,我们将对开展专项行动中的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反馈,形成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切实达到“作风建设明显提升,服务管理明显规范,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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