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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维稳公文优秀范文7
《 应知应会读本》-信访维稳公文-公文大全
[标签:标题]
《 应知应会读本》
一、全国 什么时候开始?
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 电视电话会议,全国 开始。
二、 的“总蓝图”是什么?
全国 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
2018年:治标。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2019年:治根。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治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 压倒性胜利。
三、 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
3.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4.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
5.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四、 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1.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2.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
3.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五、 打击的重点是什么?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六、 应做到哪“两个结合”?
扫黑除恶要与反腐、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要与加强 建设结合起来。
七、 “一案三查”指什么?
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八、 “两个一律”指什么?
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
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九、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是什么?
加强 建设。
十、 有哪些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十一、“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打,打的只是一个点;扫,扫的就是一大片。虽然一字之差,但对广度、深度、力度提出更高要求,反映的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定决心。
十二、“扫黑除恶”中的“黑”与“恶”指的是什么?
“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十三、全国 督导“六个围绕、六个重点督导”中“六个围绕”指什么?
围绕政治站位、围绕依法严惩、围绕综合治理、围绕深挖彻查、围绕组织建设、围绕组织领导。
十四、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哪“四个特征”?
1.组织特征。较稳定、人数多、有明确的组织者。
2.经济特征。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有经济实力。
3.行为特征。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
4.危害性特征。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十五、“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1.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4.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5.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十六、“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1.有3名以上较为固定的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共同故意实施3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等。
十七、“软暴力”具体表现是什么?
1.暴力、威胁色彩不明显;
2.实施者有暴力威胁的可能性;
3.会使人产生恐惧、恐慌;
4.影响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
5.通过 “谈判”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
十八、“村霸”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哪5个?
1.干扰基层政权,通过“拳头”、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插手基层公共事务;
2.欺压村民百姓,强拿硬要、随意殴打、寻衅滋事,甚至雇黑佣黑形成帮派势力;
3.破坏经营秩序,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工程建设、客货运营等过程中暴力打压竞争对手;
4.侵占集体资产,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矿产资源;
5.农村宗族势力依仗人多势众,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危害一方。
十九、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1.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
2.利用手中权力;
3.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
二十、纪检监察机关在 中重点查处的3类问题指的是什么?
1.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2.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3.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 工作不力问题。
二十一、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五不能”“六不宜”情形是什么?
1.“五不能”指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村“两委”候选人。
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未满五年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②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被判处刑罚正在执行期间的,因故意犯罪刑满释放未满五年的;
③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④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⑤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参选,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选举的。
2.“六不宜”指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作为村“两委”候选人:
①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多生育行为被查处的;
②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③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④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⑤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
⑥现任村“两委”干部长期外出,连续时间超过6个月,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等其他不宜提名情形。
二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是什么?(刑法原文)
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两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十三、龙岩市什么机构负责 的工作?
龙岩市 领导小组。
二十四、龙岩市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什么?
全面负责 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工作协调、督促指导、总结表扬等,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十五、龙岩市 领导小组由哪些部门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委政法委;同时设综合督导组、摸排打击组、违纪查办组、组织建设组、舆论宣传组5个专门工作组。
二十六、扫黑除恶的宣传口号有哪些?
1.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创安(龙岩特色)。
2.红土地上容不得任何黑恶毒瘤(龙岩特色)。
3.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把扫黑除恶与反腐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
5.强力扫黑,铁腕惩恶,重拳治乱。
6.加强 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
二十七、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受理的范围有哪些?
各扫黑除恶相关部门只受理 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对于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与扫黑除恶有关的情况和问题。
受理范围包括(含11类打击的重点,详见第五知识点):
1.威胁政治安全:利用邪教组织干扰政治安全;利用网络散布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其他政治谣言;发布恐怖言论、图片、视频进行恐怖宣传;利用热点问题、敏感事件聚众冲击党政机关,影响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工作秩序;未经批准成立非政府组织,强迫他人参加;假借宗教信仰煽动民族矛盾。
2.把持基层政权:采取“霸选”“骗选”“贿选”等手段插手、破坏农村基层选举,采取“拳头整治”“黑客政治”染指、操纵基层政权;扶持代理人,搞“小山头主义”,拉拢腐败、操控要挟党政、乡村基层干部为其“保驾护航”,贪污、侵占农村集体资产,强行入股分红。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利用家族宗族势力、封建帮派称王称霸,以大欺小,大姓压小姓,霸占他人山林、农田、水面,侵犯他人权属利益;挑起事端,干扰案件依法处理;无法无天,阻碍村民集体决议。
4.煽动群众闹事:借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以及其他纠纷煽动、组织聚众闹事;在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策划集体非访、群体性(械斗)事件,挟持群众与党和政府对抗,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聚众扰乱交通秩序;以维权为名组织非法上访、闹访、缠访及上访“专业户”“代理人”;恶意诬告、诽谤、陷害他人。
5.强揽工程:借工程项目落在本地之机,强揽工程、强送材料、阻工扰工;工程建设领域阻碍投标、串标围标、项目垄断、哄抬房价。
6.欺行霸市:实施区域、行业垄断,包括村霸、路霸、街霸、乡霸等行霸;地痞罗汉称霸一方、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故意伤害他人、故意损坏财物、破坏安全生产;企业豢养地痞罗汉,非法处置经济纠纷、工商纠纷;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无证开采矿山、非法侵占国有资产和矿产资源;汽运业和二手车市场欺诈、坑蒙拐骗、强迫交易、组建“执法队”扣车索债、非法改装、严重超载。
7.操纵经营黄赌毒:操控娱乐场所从事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利用势力非法组织、引诱、介绍、容留、强迫卖淫或^色 情敲诈;利用势力开设赌场,赌场放贷,组织专门人员黑吃黑、恶吃恶,利用掩护经营从事赌博的电子游戏机室、动漫电玩城;与境外有组织的犯罪团伙相互勾结、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内外赌博并在放贷后拘禁参赌人员;在宾馆、夜总会、旅社纵容贩毒吸毒;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
8.非法高利放贷:非法融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
9.插手民间纠纷:逞强好胜、非法牟利,暴力讨债、追债,强拿硬要、非法拘禁;采取滋扰、恐吓、威慑以及“谈判”“协商”等“软暴力”方式非法处理民间纠纷。
10.跨国跨境: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非法组织出入国(境)务工,利用“越南新娘”等进行诈骗犯罪。
11.涉枪、盗抢和传销、拐卖案件:非法持有、私藏、储存、携带、运输枪支弹药,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网络贩卖枪支及枪支零部件);侵犯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多发性犯罪,主要包括系列性、团伙性、跨区域盗窃团伙犯罪;入室盗窃,盗窃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和电瓶,砸汽车玻璃等犯罪;抢劫、抢夺等违法犯罪;诈骗犯罪,特别是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等职业化犯罪;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传销案件;以拐骗、欺诈、绑架、贩卖、收买等手段拐卖人口。
12.“食药环”领域:非法添加、销售瘦肉精、地沟油、病死禽畜等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小作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药品制假售劣、非法经营;环保违规建厂、排放,非法经营煤焦油、非法销售成品油。
13.阻碍执行公务:违法违章建设,不听劝阻,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14.“保护伞”: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15.其他涉黑涉恶情形。
二十八、龙岩市公安局关于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举报奖励办法
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情况及其主要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检察机关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提起公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20000-100000元。
举报恶势力犯罪集团情况及其主要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检察机关以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5000-50000元。
举报恶势力犯罪团伙情况及其主要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检察机关以恶势力犯罪团伙提起公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2000-10000元。
举报恶势力个案具体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检察机关以常见涉恶罪名提起公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1000-5000元。
公安机关根据具体举报线索抓获在逃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的,每名奖励人民币5000-50000元。
抓获在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骨干成员、恶势力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每名奖励人民币2000-20000元。
抓获在逃的涉黑涉恶一般成员,每名奖励人民币500-2000元。
举报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一、全国 什么时候开始?
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 电视电话会议,全国 开始。
二、 的“总蓝图”是什么?
全国 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
2018年:治标。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2019年:治根。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治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 压倒性胜利。
三、 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
3.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4.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
5.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四、 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1.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2.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
3.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五、 打击的重点是什么?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六、 应做到哪“两个结合”?
扫黑除恶要与反腐、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要与加强 建设结合起来。
七、 “一案三查”指什么?
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八、 “两个一律”指什么?
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
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九、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是什么?
加强 建设。
十、 有哪些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十一、“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打,打的只是一个点;扫,扫的就是一大片。虽然一字之差,但对广度、深度、力度提出更高要求,反映的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定决心。
十二、“扫黑除恶”中的“黑”与“恶”指的是什么?
“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十三、全国 督导“六个围绕、六个重点督导”中“六个围绕”指什么?
围绕政治站位、围绕依法严惩、围绕综合治理、围绕深挖彻查、围绕组织建设、围绕组织领导。
十四、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哪“四个特征”?
1.组织特征。较稳定、人数多、有明确的组织者。
2.经济特征。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有经济实力。
3.行为特征。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
4.危害性特征。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十五、“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1.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4.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5.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十六、“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1.有3名以上较为固定的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共同故意实施3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等。
十七、“软暴力”具体表现是什么?
1.暴力、威胁色彩不明显;
2.实施者有暴力威胁的可能性;
3.会使人产生恐惧、恐慌;
4.影响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
5.通过 “谈判”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
十八、“村霸”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哪5个?
1.干扰基层政权,通过“拳头”、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插手基层公共事务;
2.欺压村民百姓,强拿硬要、随意殴打、寻衅滋事,甚至雇黑佣黑形成帮派势力;
3.破坏经营秩序,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工程建设、客货运营等过程中暴力打压竞争对手;
4.侵占集体资产,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矿产资源;
5.农村宗族势力依仗人多势众,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危害一方。
十九、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1.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
2.利用手中权力;
3.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
二十、纪检监察机关在 中重点查处的3类问题指的是什么?
1.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2.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3.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 工作不力问题。
二十一、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五不能”“六不宜”情形是什么?
1.“五不能”指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村“两委”候选人。
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未满五年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②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被判处刑罚正在执行期间的,因故意犯罪刑满释放未满五年的;
③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④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⑤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参选,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选举的。
2.“六不宜”指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作为村“两委”候选人:
①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多生育行为被查处的;
②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③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④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⑤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
⑥现任村“两委”干部长期外出,连续时间超过6个月,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等其他不宜提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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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维稳公文优秀范文8
汉中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2018年工作要点-信访维稳公文-公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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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汉中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 近 平 总 书 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和市综治委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全面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不断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着力提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科学化、法治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以优异的成绩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意见》精神
1.贯彻落实中省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精神,按照中央综治委“预青”专项组《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分工方案》和我省《实施意见》中《重点工作项目分工表》要求,在我市实施意见出台后,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实施意见和分工方案,逐条对照,逐项研究,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夯实措施,确保文件精神落实不打折扣。
2.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做好中省督导组对各地贯彻落实中省文件督导检查的迎检准备。市“预青”专项组要会同有关成员单位,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各县区和各级“预青”专项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中省市文件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结果纳入市综治委年终目标责任考核。
二、引导青少年明理向善、知法守法
3.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打牢青少年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继续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中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社区、进家庭、进头脑。广泛开展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开展青少年爱国主义宣传教育。
4.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两法两办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健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堂,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配齐配强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全市配备率达到100%。开展法治副校长、辅导员专题培训和优秀法治副校长、辅导员评选活动。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和平安建设内容。发挥l2348法律服务热线、l2355青少年心理健康咨询热线和青少年维权服务中心等平台作用,把法律宣传与法律援助有机结合起来,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率达到100%。
5.加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建立学校、家庭和村(社区)毒品预防教育衔接机制,加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力度,开展青少年禁毒志愿者培训,成立高校禁毒志愿公益联盟,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禁毒志愿服务活动。建好用好青少年禁毒预防教育基地,依托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平台,面向青少年举办禁毒展览、播放禁毒公益广告、开展禁毒知识辩论赛、禁毒微视频大赛等活动。组织开展“无毒村(社区)”“无毒学校”创建和“百万禁毒志愿者进千万家庭”活动,广泛开展青少年禁毒“青春自护行动”。
6.加强青少年自护和心理健康教育。有条件的中小学校要设立心理辅导室,每所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提高全体教师和班主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能力。有条件的村(社区)要建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将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以及性格偏执的青少年纳入治理范围,对有严重心理障碍和性格缺陷的青少年,要建立专人档案,进行重点心理辅导。在各级青春驿站、青少年宫等青少年集中的活动场所配备咨询师,以“青春灯塔”等项目形式,引导专业的心理咨询师、社工等为青少年提供针对性心理咨询服务,促进其身心全面和谐发展。集中开展2017年中高考减压“阳光行动”和青少年暑期、寒假自护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健康心理素质,增强青少年自护意识能力。开展生理卫生、心理卫生和防性侵教育,增强青少年特别是女童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三、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7.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妇联、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建好用好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家长课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站点等。要关注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监护,发动社会力量开展关爱帮扶和家庭教育指导。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处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要大力推进家庭教育讲师队伍建设,壮大专兼职家庭教育骨干力量,开展好家庭教育职业培训。开展“青春灯塔——青少年家庭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公益巡讲活动”,普及科学健康的家庭教育理念。
8.建设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强化警校联动,推进校园警务室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护校安园”行动,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和防控能力建设,建立校园异常信息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坚持宽容但不纵容的原则,依法采取必要的惩戒措施,有效遏制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案(事)件发生。深入开展校园安全教育,推动安全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坚决堵住校园安全漏洞。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校园文化建设创新项目,培育文明校风。
9.构建和谐健康的社会环境。加强“扫黄打非”,深化以打击有害或非法少儿出版物及信息为重点的“护苗”专项行动,强化对以未成年人为题材和主要销售对象的出版物市场日常监管,坚决查处含有淫秽^色 情、暴力、恐怖、迷信等内容以及非法出版、侵权盗版的少儿出版物。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彩票专营场所等监管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依法取缔无照场所。严把影视节目审查关口,严格控制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广播影视节目在大众传媒上播出,切实净化荧屏声频。
10.营造清朗文明的网络环境。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和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网络欺凌等宣传报道的管理,疏导和纠正可能诱导青少年违法犯罪、引发社会认知偏差的言论。定期开展“净网”等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斩断违法有害信息传播链和利益链。积极发挥家庭在网络环境中的独特监督作用,实施“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特别关注手机等移动互联网终端的相关影响,组织青少年事务社工帮助青少年摆脱网络沉迷。推进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开展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教育引导青少年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养成文明上网用网好习惯,争当“中国好网民”,传播“青年好声音”。
四、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
11.教育矫治有不良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开展专门学校调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依托市内城区一所中学资源,探索成立超然绝俗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中心,作为教育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主要场所。改革完善专门学校入学程序,畅通有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入学渠道,建立符合条件的涉案未成年人入学接受教育矫治的程序。完善专门学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工作,不断提升专门教育矫治水平。推动各地新建或依托现有资源改建满足当地需要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中心,依托中职学校、职教中心等建立“阳光班级”,拓宽专门教育渠道。
12.联系服务不在学、未就业的闲散青少年。强化控辍保学责任制,建立辍学学生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或流失。建立初中毕业未升入高中或中专中职学生数据库。组织党政干部、社区工作者、青少年事务社工等正面力量与闲散青少年建立稳定联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引导他们树立健康积极的生活态度。
13.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加强源头预防,防止未成年人因贫困、家庭暴力、教育不当和社会不良因素影响等外出流浪。健全发现报告机制,强化应急救助工作,确保流浪未成年人求助有门、及时受理、应救尽救。深化打拐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教唆、诱骗、组织、强迫未成年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不法行为,全力解救被拐卖、拐骗未成年人,对于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分级负责、快侦快破,挽救受害未成年人。
14.关爱帮扶农村留守儿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文件精神,通过重大工程和项目,改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生活、成长等条件,逐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依托学校、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和青春驿站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推广设立农村留守儿童之家、托管中心等关爱服务阵地,鼓励引导公益慈善类、社工服务类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逐步在社区、学校等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加强心理辅导,开展关爱教育和情感抚恤,弥补留守儿童家庭关爱的缺失。
15.关注关爱服刑和强戒人员未成年子女。完善服刑和强戒人员入监、入所信息统计制度,及时掌握服刑和强戒人员未成年子女基本情况,加强监所部门与服刑和强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安帮办的信息衔接,为服刑和强戒人员未成年子女探视和联系创造条件。鼓励社会力量协助民政部门,共同做好无人监护的服刑和强戒人员子女的生活照料、困难救助和心理关爱抚慰等工作。
五、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
16.积极推动青少年法律法规的完善和落实。协调、配合各级人大加强对涉及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推动、配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开展“两法两办法”执法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情况,配合省人大开展《陕西省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立法调研,修订完善地方性配套法规。
17.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专门与配套工作体系。深化未成年人司法改革,加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专门机制建设,明确专门机构、专门小组或指定专人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加强对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人员的专题培训。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相关规定,统一执法标准,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司法联席会议制度。
18.加强未成年人司法特殊保护制度建设。在侦查、起诉、审理未成年人案件中,落实社会调查、心理疏导与测评、分押分管、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强制辩护、合适成年人参与、当事人和解、附条件不起诉、分案分诉、法庭教育、回访帮教、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保护制度。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人犯管教所、社区矫正中心等特殊场所,开展必要的法治教育、心理辅导和就业培训等,强化对未成年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别矫治和分类教育,探索开展循证矫正工作。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证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建立未成年被害人心理疏导制度,建立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信息数据统计分析制度。
19.建立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支持体系。办案部门应及时发现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成长中的问题和需求,必要时转介给相关部门或社会组织提供帮助和服务。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未成年人帮教基地,妥善安置附条件不起诉、适用非监禁刑、特赦的未成年人以及解除收容教养和其它刑满释放的青少年。探索实施亲职教育制度,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负有监护失职责任的父母加强亲职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
六、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20.积极引入青少年事务社工开展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超然绝俗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到年底建成不低于300人的青少年社工队伍。继续开展青少年事务社工专题培训,市级培训不少于100人,县级培训不少于30人。探索开展青少年事务社工进驻学校、社区、企业、戒毒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中心等工作项目。
21.培育扶持相关社会组织和公益机构。共青团与民政部门联合推动,依托各级“青春驿站”,广泛建立“青年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积极发展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主体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参与青少年事务社会治理。人社部门要以民政部门的救助保护机构、各级团组织的青少年服务组织和机构为重点,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并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关工委要动员“五老”力量,在青少年教育引导、留守儿童关爱、家长教育培训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2.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开展2017年度超然绝俗市“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各领域青少年维权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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