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2025年6月住建城建房产素材八篇(汇总版)
2025-06-20 01:22:40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住建城建房产优秀范文1

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用的钢管、扣件管理的通知-住建城建房产-公文大全
[标签:标题]

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用的钢管、扣件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用的钢管、扣件管理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在我厅近期组织的安全检查中发现,部分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各类脚手架、支撑体系使用的钢管、扣件,存在产品质量保证资料不全、材质锈蚀严重、安装及验收不符合规定要求等问题,对施工安全管理造成不利影响。为切实加强对房屋市政工程使用的钢管、扣件的管理,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省所有房屋市政工程使用的钢管必须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2)中规定的3号普通钢,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扣件必须采用可锻铸铁制作,其材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

  二、对在本省房屋市政工程使用的钢管、扣件及紧固件,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以下方面的管理:

1、在采购或租赁钢管、扣件及紧固件时,要与生产或租赁单位签订产品质量保证协议,查验和保存钢管、扣件及紧固件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或租赁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明、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等资料,加强对钢管、扣件及紧固件进入施工现场前的质量保障资料审核。凡没有质量证明材料或质量证明材料不齐全的钢管、扣件及紧固件,不得进入房屋市政工程。

 2、施工现场的钢管、扣件每次使用前,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228)、《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和《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对钢管、扣件质量进行抽样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施工现场应建立钢管、扣件及紧固件的使用台帐,详细记录钢管、扣件及紧固件的来源、数量、使用次数、使用部位和质量检验等情况,防止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钢管、扣件在施工中使用。要严格钢管、扣件的报废制度,凡有严重锈蚀、变形、出现裂纹及其他不符合标准情况的钢管,有裂缝、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扣件必须作废处理,严禁再度使用,并录入施工现场钢管、扣件及紧固件的使用台帐备查。

4、施工现场进行各类钢管脚手架、支撑体系搭设过程中,施工、监理人员须使用力矩扳手对杆件连接状况进行抽查,保证扣件紧固力矩控制在4065N·m,并如实填写相关验收记录表格。搭设完成后,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后续工序的施工。

 三、各工程监理企业应进一步加强所属施工现场钢管、扣件使用的管理,督促建筑施工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购买、租赁和使用合格的钢管、扣件,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现场每批次进场的钢管、扣件,监理企业应对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及检测报告进行审查,没有质量证明材料或质量证明材料不齐全的钢管、扣件不允许进场使用。

 2、施工现场的钢管、扣件每次使用前,施工企业按规定对钢管、扣件质量进行抽样检测时,应有监理人员旁站见证取样,钢管、扣件质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脚手架、支撑体系搭设完毕后,项目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加验收,验收合格的,应签字确认。

 四、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施工安全监督站应加强对施工现场有关单位使用和管理钢管、扣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 应责令停止使用并依法查处。此外,要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登高架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范文试看结束后微信扫下方二维码即可复制完整版《讲话致辞》范文,全网20万篇优秀素材范文持续更新、一网打尽!免除会员朋友东奔西跑找材料的后顾之忧! 手机用户可保存上方二维码到手机中,在微信扫一扫中右上角选择“从相册选取二维码”即可。


住建城建房产优秀范文2

违法建设责任制-住建城建房产-公文大全
[标签:标题]

违法建设责任制

为整治我县城乡空间秩序,规范城乡建设行为,提升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按照省、市要求,自20179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一区三边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全面彻底查处各类违法建设,现制定阜平县街道(镇)和社区等基层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发现和责任制如下:

  一、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

  各部门要对本街道(镇)新增违法建设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认真落实阜平县街道(镇)和社区等基层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发现和责任制。督促各基层单位及物业服务和企业全面实行网格化 法,增强一线巡查力量,增加日常巡查频次;综合运用无人机、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等技术手段,快速发现新增违法建设;完善群众举报和反馈制度,畅通信箱、电话、手机APP、微信等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违法建设快速拆除机制,对发现的新增违法建设要立即予以制止,坚决刹风止乱。

  二、有效治理存量违法建设

  推动我县按照一区三边违法建设专项行动确定的治理目标,完善一区三边违法建设台账管理,有效处置存量违法建设;明确违法建设处置计划和分阶段处置任务,压实相关部门违法建设处置责任,建立联动查处、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制定分类处置办法和政策措施,依法处置存量违法建设,杜绝选择性执法;坚决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优先拆除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的违法建设,其它历史遗留的违法建设也要依法依规妥善处置;选择部分典型案件公开挂牌督办,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形成严厉打击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

  三、建立健全惩防长效机制

  推动各部门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建立违法建设惩防长效机制;不断总结违法建设治理经验,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健全治理工作机制,构建全覆盖、网格化的违法建设防控和治理体系;强化社会信用管理,建立完善联合惩戒和约束机制,倒逼形成不敢违法建设、不愿违法建设的格局;统筹规划建设配套服务设施,提高城市综合管理和服务能力,适应市民居住生活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抵制违法建设,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全面强化综合考核评价

  加强对我县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实施综合考核评价,推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依法规范、有力有效进行;制定违法建设治理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依据治理要求设定考核指标。实行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情况季排名、半年通报、年度考核等制度;指导各部门建立考核评价结果反馈机制,限期整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积极、治理成效突出的予以表扬,对进展缓慢、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约谈或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国家公职人员暗中参与、纵容、支持违法建设行为的,严肃追究责任。

           201881

 

  





范文试看结束后微信扫下方二维码即可复制完整版《讲话致辞》范文,全网20万篇优秀素材范文持续更新、一网打尽!免除会员朋友东奔西跑找材料的后顾之忧! 手机用户可保存上方二维码到手机中,在微信扫一扫中右上角选择“从相册选取二维码”即可。


住建城建房产优秀范文3

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建筑工地及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综合整治检查的通知-住建城建房产-公文大全
[标签:标题]

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建筑工地及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综合整治检查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建筑工地及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综合整治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试验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绵阳富诚投资集团公司,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后续工作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安排>的通知》(川委〔2017435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的通知》(川建散水发〔2017559号)、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做好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的通知》(绵委办〔201784号)、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后续工作方案>的通知》(绵涪委〔201781)和市住建局《关于做好今冬明春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绵建局函〔2017346号)、《关于印发<市住建系统今冬明春大气污染控制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绵建局发〔201760号)、《关于开展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围墙(围挡)美化提升改造工作的通知》(绵建局函[2017]345号)、《关于印发<绵阳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绵建局发〔201766)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建筑施工安全、建筑工地围墙(围挡)美化提升和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等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区对今冬明春建筑工地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绿色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的相关要求,决定在我区开展今冬明春建筑工地及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综合整治检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1128日至2018331日。

二、检查范围

涪城区属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筑工地)及预拌混凝土搅拌站。

三、职责分工

(一)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绵阳富诚投资集团公司负责对本单位建筑工地的大气污染防治、建筑施工安全、建筑工地围墙(围挡)美化提升进行全面自查,根据自查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编制有针对性的企业综合整治方案,明确目标、责任、时间、任务和措施,逐项整改销号。

(二)预拌混凝土搅拌企业负责按照《绵阳市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达标考核表》(附件3)内容和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技术规程,对本企业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进行自查,根据自查存在的问题编制有针对性的企业综合整治方案,明确目标、责任、时间、任务和措施,逐项整改销号。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本辖区内所有建筑工地的大气污染防治、建筑施工安全、建筑工地围墙(围挡)美化提升综合整治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和问题排查督改。同时,在20171210日前,按照《绵阳市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达标考核表》(附件3),对辖区内所有的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责成企业按照《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JGJ/T328—2014) 进行整改完善。

(四)试验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试验区范围内的建筑工地开展今冬明春建筑工地大气污染防治、建筑施工安全、建筑工地围墙(围挡)美化提升的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并配合市住建局做好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综合整治工作。

(五)区住建局负责对在区住建局已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安全监督手续的建筑工地开展今冬明春建筑工地大气污染防治、建筑施工安全、建筑工地围墙(围挡)美化提升的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城建监察大队负责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的监督抽查、市政管理股负责市政工程的监督抽查、危旧房改造管理股负责危旧房及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监督抽查、区棚改办负责棚户区改造拆迁项目的监督抽查、建设管理股及区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配合市住建局做好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综合整治工作)

(六)预拌混凝土企业在对照《绵阳市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达标考核表》(附件3)内容和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技术规程,完成混凝土搅拌站的整改后,向市住建局申请绿色生产考核达标验收,由市住建局成立考核组组织实施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达标考核验收,考核组由市县两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技术专家、行业代表组成(验收工作分三个批次,三个批次的时间节点分别是:20181月底、2月底和3月底)。

四、检查内容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检查企业、项目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是否建立大气污染防治整改台账(附件1)

2、落实区住建局《关于印发<涪城区建设领域今冬明春及中央环保督察后续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绵涪住建函﹝2017285号)文件情况。

3、施工现场落实六必须、六不准情况。

(二)安全生产工作

1、检查企业、项目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是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附件2)

2、检查各分部分项工程(冬季施工、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吊篮、模板支架、各类脚手架、卸料平台、基坑、边坡、消防等)的专项方案编制、审批程序、安全技术交底、验收手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资料情况。

3、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抽查施工现场实体安全状况。

(三)围墙(围挡)美化提升工作

根据区住建局《关于做好建筑工地围墙(围挡)美化提升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建筑工地围墙(围挡)美化提升改造工作情况。

(四)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工作

预拌混凝土企业是否按照《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达标考核表》(附件3)内容和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技术规程,开展混凝土搅拌站的综合整治和改造工作。对无资质搅拌站,以及综合整治不合格经过整改仍不达标的,应坚决予以关停。同时,新建、改建、扩建、迁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应符合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要求,并按照《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JGJ/T328-2014)要求进行建设。

五、其他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对建筑工地项目责任主体单位未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或自查自纠走过场的,工地现场环保、安全、工地围墙(围挡)不符合要求的,应坚决采取责令整改、依法查处等措施。对问题较严重的建筑工地,直接予以顶格处罚并责令停工整改。

特此通知

20171128

 

  





范文试看结束后微信扫下方二维码即可复制完整版《讲话致辞》范文,全网20万篇优秀素材范文持续更新、一网打尽!免除会员朋友东奔西跑找材料的后顾之忧! 手机用户可保存上方二维码到手机中,在微信扫一扫中右上角选择“从相册选取二维码”即可。


住建城建房产优秀范文4

关于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建议-住建城建房产-公文大全
[标签:标题]

关于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建议

关于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区面积不断扩大,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各类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凸显。城市小区作为城市最小的细胞,如果管理不到位,不仅影响城市的整体形象,而且会成为社会稳定的巨大隐患。

目前物业管理发展总体呈现出起步晚、膨胀快、问题多、欠规范的特点。随着物业管理规模的扩大和业主维权意识的提高,加之农村人口到县城购买商品房的比例不断上升,涉及商品住房开发销售、使用管理和物业服务方面的投诉及诉讼越来越多,这就需要建立覆盖社区、房管、住建、城管、规划、公安等多个部门的小区综合管理机制和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物业管理工作的现状和物业中容易出现的矛盾纠纷的特点,需要建立一个社区联动、齐抓共管、能够及时弥补法律缺陷的新机制。物业管理联席会议主要由分管县长负责召集,由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乡()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专业经营单位和城管执法、物业管理等部门参加。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为:研究部署全区住宅物业服务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协调部门之间关系,及时处理重大矛盾纠纷,协调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交由相关单位具体落实:

(一)县文明办:根据文明城市创建标准,会同县房管局、属地政府对全县物业规范化管理进行指导并督促检查,开展创建工作。

(二)县法制办:做好全县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文件修订完善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县政府督查室:协助县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对联席会议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及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四)县法院:负责物业费纠纷等物业案件的处理,对判决后仍不履行物业费缴纳义务的业主实施相应惩戒机制。

(五)县物价局:负责物业服务收费监督检查;协助、配合县房管局、开发区、镇(街)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

(六)县住建局:负责建设单位履行房屋及附属工程质量、燃气等监督检查;处置建设项目未组织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违法违规行为。

(七)县人防办:负责人防工程设施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八)县规划局:负责新建物业项目的统一规划,按规定配置各类公建配套设施;负责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住宅加装电梯的备案;协调解决涉及规划的历史遗留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配合城管执法部门查处物业区域内的违法建设行为。

(九)县公安局: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治安管理措施;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划分停车位及行车路线;对物业管理区域内严重阻塞交通等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管理;负责依法查处住宅小区内影响公共安全、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对监控、安防、养犬等开展监督检查;对恶意堵塞进出通道的车辆实施强制拖离。

(十)县司法局:负责加强与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指导开发区、各镇(街)设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物业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选聘、培训调解人员;对物业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及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

(十一)县财政局:配合制定有关物业管理的财政扶持政策,统筹安排资金,扶持县物业服务业发展。

(十二)县环保局:负责依法查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排放水污染物及因经营行为引发的噪声、油烟污染等违法行为,负责调处物业管理区域及周边建设项目涉及环保的投诉和矛盾纠纷。

(十三)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非法广告行为和规定职责范围内的无照经营等行为;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监督检查。

(十四)县综合执法局局:负责违法建设、破墙开店、无照经营、乱设摊点、占用和损坏绿地,擅自伐、移、修剪树木,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等监督检查。

(十五)县房管局:负责全县范围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包括:负责物业管理项目的区域备案、前期物业承接查验备案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负责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监管;定期开展物业服务质量专项检查,做好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征集、核查和监管工作,并接受查询;组织开展辖区内物业管理项目调查,建立相关物业管理档案;指导、服务和监督辖区内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调处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违法决定;负责房屋安全监督检查。

(十六)开发区、各镇(街):设立物业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业主委员会备案;建立物业管理矛盾投诉调解机制,调解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之间的关系,落实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小区时的临时管理;指导、协助和监督辖区内业主组织开展业主大会筹备、业主委员会选举、物业服务企业选聘等自治活动,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指导、协助和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项目的移交和接管工作;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违法决定,配合做好辖区范围内物业管理考评等。

(十七)县消防大队: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定期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设施和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依法处理占用消防通道、破坏消防设施等行为,对物业企业存在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行为进行查处。

(十八)供电公司、供暖公司、自来水公司、通讯公司:建立各项责任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内供电、供水供暖、通讯等公共服务的正常开展。

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将有利于切实提高我县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及时化解物业矛盾纠纷,营造良好居住环境,促进和谐社区的建设。

 

  





范文试看结束后微信扫下方二维码即可复制完整版《讲话致辞》范文,全网20万篇优秀素材范文持续更新、一网打尽!免除会员朋友东奔西跑找材料的后顾之忧! 手机用户可保存上方二维码到手机中,在微信扫一扫中右上角选择“从相册选取二维码”即可。


住建城建房产优秀范文5

关于增加铁路两侧部分整治项目的请示-住建城建房产-公文大全
[标签:标题]

关于增加铁路两侧部分整治项目的请示

关于增加铁路两侧部分整治项目的请示

市铁路两侧环境整治指挥部:

根据全市铁路两侧环境整治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区积极推进铁路两侧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特别是在市铁路两侧环境整治指挥部的帮助支持下,海岸路4号居民楼进行了立面粉刷,海岸路2212号楼实施了平改坡,大大改善了居民的生活条件。

近日,我区多次接到群众反映,强烈要求对海岸路22号、海岸路30号两处居民楼院安装单元门,进行封闭,以保障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海岸路4号仅进行了外立面粉刷,居民要求对约200米长的门头牌匾一并进行整治,以改善立面环境。为保持整治后的效果,使环境整治切实体现“为民、惠民”的理念,恳请市铁路两侧整治指挥部能够追加整治内容,将海岸路22号、30号楼院封闭和海岸路4号门头整治列为铁路两侧整治内容尽快实施。

当否,请批复。

 ***区铁路两侧整治指挥分部

二O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范文试看结束后微信扫下方二维码即可复制完整版《讲话致辞》范文,全网20万篇优秀素材范文持续更新、一网打尽!免除会员朋友东奔西跑找材料的后顾之忧! 手机用户可保存上方二维码到手机中,在微信扫一扫中右上角选择“从相册选取二维码”即可。


住建城建房产优秀范文6

加强城市运营 共建大美羌城-住建城建房产-公文大全
  





范文试看结束后微信扫下方二维码即可复制完整版《讲话致辞》范文,全网20万篇优秀素材范文持续更新、一网打尽!免除会员朋友东奔西跑找材料的后顾之忧! 手机用户可保存上方二维码到手机中,在微信扫一扫中右上角选择“从相册选取二维码”即可。


住建城建房产优秀范文7

关于开展文明养犬整治行动的通告 公文大全 住建城建房产 .htm
  





范文试看结束后微信扫下方二维码即可复制完整版《讲话致辞》范文,全网20万篇优秀素材范文持续更新、一网打尽!免除会员朋友东奔西跑找材料的后顾之忧! 手机用户可保存上方二维码到手机中,在微信扫一扫中右上角选择“从相册选取二维码”即可。


住建城建房产优秀范文8

关于开展城区人行道等区域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住建城建房产-公文大全
[标签:标题]

关于开展城区人行道等区域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城区人行道等区域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强力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规范城市人行道等区域交通秩序,改善城区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根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体方案要求和市政府交通秩序专项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城区人行道等区域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疏堵结合、综合整治的原则,通过引导教育文明停车、增加停车泊位供给、完善交通管理设施、规范车辆停放行为、严查重罚各类违法停车行为,进一步规范人行道等区域交通秩序,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实现停车规范、同向有序、安全畅通的工作目标。

二、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区域范围主要包括:人行道、城市广场、公共绿地、盖板及沿街商场、酒店、宾馆、商铺门前广场等相关区域范围。

三、整治内容

(一)重点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在人行道、城市广场、公共绿地、沿街商场、酒店、宾馆、商铺门前等公共区域乱停放行为;

(二)重点整治车辆清洗维修、二手车销售、占道经营、马路工厂等违规行为;

(三)重点整治僵尸车乱停放或长期占据公共停车泊位行为;

(四)重点整治私设地锁、锥筒、隔离墩等道路障碍物等行为;

(五)重点整治临时停车泊位及停车场内一车占多位、非同向停车等不规范停车行为。

四、管理标准

(一)依据《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09)(详见附件4)在城市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大型宾馆、商场、酒店门前广场和公共广场等区域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详见附件5),设置同向停车标识;做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划定泊位内同向停车,停车场标识清晰,管理规范有序。

(二)借鉴省内城市管理经验,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人行道、公共广场、游园、绿地设置白蓝色、白绿色相间的道路硬职离设施(详见附件5),避免机动车、非机动车占压人行道、绿地、盖板、游园等公共区域,做到还路与民,通行顺畅。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区(管委会)、城管、公安、交警、商务、旅游、交通、房产、教育、卫计委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安排责任单位对人行道、商场、宾馆、酒店、学校、医院门前、周边停车秩序进行管理,开展宣传引导;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对乱停放行为进行查处,共同做好城市静态交通秩序管理。

五、工作分工

(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全面摸排清查辖区停车泊位(场)情况,在人行道等区域施划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临时停放泊位,设置硬隔离设施和同向停车标识标牌,增加停车泊位供给。鼓励和督促辖区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放内部停车场接纳社会车辆停放,组织乡镇、街道和区城管、公安交警、物价、房产等部门开展辖区停车秩序整治,强力规范停车场管理服务,加大执法力度,整治违法占道、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

(二)市公安局:组织、安排公安交警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联合城管、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违停车辆的查处力度,依法处罚,依法打击长期霸占停车位、阻挠执法等违法行为。

(三)市建委:依据《**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市主城区停车场三年(2017-2019)规划建设方案》等规定,加大公共停车场和停车设施的建设力度,增加停车场和停车泊位供给。做好游园、广场等区域的硬隔离设施的设置工作,杜绝车辆驶入和乱停放。

(四)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安排各区城管局(分局)开展车辆乱停放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劝导疏导、依法处罚,联合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取缔私设地桩地锁等道路障碍物,加强非机动车等在人行道、宾馆、商场、酒店、广场等区域乱停放的专项执法,实施严管重罚,对严重违章的联合交警等部门,对其进行强制拖离。

(五)市商务局:指导、督促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经营性场所门前停车泊位施划、停车标识标牌设置,加强停车秩序规范管理。

(六)市房管局:指导、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做好沿路小区门前广场停车场停车泊位施划、停车标识标牌设置,加强停车秩序规范管理。

(七)市交通局:负责开展管辖范围内的站前广场、换乘中心等公共场所停车位施划、硬隔离设施设置,督促管理人员加强停车秩序管理,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出租车、黑车等随意占道停放载客行为。

(八)市卫计委:指导、督促各类医院等医疗机构门前广场和医院内停车泊位施划、停车场建设管理及硬隔离设施设置,督促管理人员做好宣传教育、引导规范工作,加强停车秩序管理。

(九)市旅游局:负责指导和督促星级酒店、宾馆等门前广场和停车泊位施划、停车场管理及硬隔离设施设置,督促管理人员做好宣传教育、引导规范工作,加强停车秩序管理。

(十)市文明办: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会同市城管办对人行道等区域车辆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督查,并将此项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淮南市文明单位(标兵)评选重要依据之一。

六、方法措施

(一)宣传发动,教育劝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围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内容,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和专题讨论,宣传整治行动意义、目标和措施,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停行为,培养市民文明停车习惯。利用发布公益广告、制作悬挂条幅、商户电子屏播放宣传口号、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单、网站及公众号自媒体宣传等,扩大宣传效果,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摸排登记备案辖区各类停车场,召集停车场所有人(管理人)进行一次全面整治工作宣传和停车场规范管理教育,加强停车场规范管理。公安、城管、交通等执法部门在执法管理和劝导服务时,要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劝导规范停车。

(二)施划泊位,增加供给。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全面排查城区主次干道机动车、非机动车泊位施划情况,依据公安部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及有关规定要求,科学合理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及标志标线,安装人行道硬隔离设施,标志标线残缺不全的重新施划增设。各相关部门指导和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停车泊位施划、停车场建设,增加有效泊位供给。

(三)完善设施,隔离禁停。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根据各道路实际,制定具体措施,设置人行道等区域硬隔离设施,实施强制隔离禁停。新划停车泊位的同时施划同向停车引导线;对原有停车泊位,根据实际增划停车引导线。各相关部门指导和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停车泊位施划、停车场标识标牌清查,安装人行道硬隔离设施,增设或更换设置同向停车标识牌,保证每个路段和每个停车场至少2块同向停车标识牌。

(四)联合执法,严管重罚。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既要根据职责各司其职,又要及时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对驾驶人不在现场的,一律拍照固定证据,张贴《违法停车处理通知书》,依法处罚。对僵尸车、销售二手车、占道修车等经通知拒不驶离、无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等,依法强制拖离。当事人不主动接受城管部门处罚的,城管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及时移送交警部门处理。

七、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阶段(2018810—20日)。召开专项会议,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媒体,在全市发布整治行动的内容和要求,营造整治浓厚氛围。

(二)重点突破阶段(2018821—910日)。

1、重点在淮河大道、洞山大道、舜耕路、朝阳路、龙湖路、广场路、国庆路、泉山路、蔡新路等29路长包保责任路段两侧人行道、绿地、广场、游园设置道路硬隔离设施,科学施划停车泊位。

2、重点规范宾馆、商场、酒店门前停车秩序,各管理单位自行对门前停车场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施置同向停车标识、标牌、指向箭头,安排人员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停放。

3、重点整治29路长包保路段两侧人行道、绿地、广场、游园、宾馆、商场、酒店门前停车秩序,依法进行处罚、拖离乱停放车辆。

(三)全面整治阶段(2018911—930日)。

各县区、各责任部门根据前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一步细化、优化专项工作措施,向城区其它路段全面延伸,结合全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在城区全面开展人行道等公共区域车辆乱停放专项整治工作。

(四)长效管理阶段(2018101日起)。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对反弹现象进行持续整治,建立教育引导、泊位停放、隔离禁停、严管重罚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深入研究人行道等公共区域交通秩序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建立完善城区人行道等公共区域静态交通秩序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相关部门单位要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部署上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安排、精心组织、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强大合力。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相关部门单位要通过媒体呼吁和提醒市民文明停车、跟进宣传整治进展情况、曝光不文明行为,通过公益广告、宣传车、宣传资料、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全方位宣传,营造良好整治氛围,引导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城区人行道等区域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文明办、市城管办要不定期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对重视程度不够、整治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县区、部门单位重点督办,确保整治工作任务落实见效。对工作部署不及时、行动迟缓、职责不落实的予以通报。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各部门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强化工作措施,细化任务分解。整治计划、分管领导、联络人名单请于820日前上报市城管办,每周五上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周报表。

 

  





范文试看结束后微信扫下方二维码即可复制完整版《讲话致辞》范文,全网20万篇优秀素材范文持续更新、一网打尽!免除会员朋友东奔西跑找材料的后顾之忧! 手机用户可保存上方二维码到手机中,在微信扫一扫中右上角选择“从相册选取二维码”即可。


范文试看结束后微信扫下方二维码即可复制完整版《住建城建房产》范文,全网20万篇优秀素材范文持续更新、一网打尽!免除会员朋友东奔西跑找材料的后顾之忧!
手机用户可保存上方二维码到手机中,在微信扫一扫中右上角选择“从相册选取二维码”即可。
范文试看结束后微信扫下方二维码即可复制完整版《住建城建房产》范文,全网20万篇优秀素材范文持续更新、一网打尽!免除会员朋友东奔西跑找材料的后顾之忧!
手机用户可保存上方二维码到手机中,在微信扫一扫中右上角选择“从相册选取二维码”即可。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2025年6月拓展训练体会模板八篇(..

问题咨询请搜索关注"91考试网"微信公众号后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