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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章程规章制度模板文章八篇(完美版)
2025-08-01 01:24:19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章程规章制度优秀范文1

车间管理制度(精选多篇)-章程规章制度-企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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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管理制度(精选多篇)

第一篇:一车间车间管理制度

xxx电池有限公司

一、 目的:一车间车间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管理一车间员工及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建立团结、高效的生产团队,树立良好的团队精神和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一车间所有管理人员及一线员工。

三、 权责:

车间主管负责对本制度的拟定、修改及监督执行。

部门经理对本制度有修改、审核权,并监督执行。

车间组长负责对本制度进行培训,并贯彻执行,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某些条款有修改建议权。

四、 细则:

4.1考勤管理

4.1.1每天早上全体员工必须提前10分钟到车间参加早会,由车间组长主持,如有特殊情况由生产主管主持。早会主要安排当日工作计划及需要注意的重点事项,并提高员工工作热情,所有员工必须准时参加,否则按迟到处理。

4.1.2迟到早退的,30分钟以内的每分钟1元钱罚款,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计算,所有旷工按公司制度,扣三倍底薪。

4.1.3 生产一线员工请假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详细填写《请假

单》。8小时以内由生产组长同意,生产主管批准。8小时以上三天以内主管同意,生产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厂。三天以上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厂,特殊情况请示总经理意见,否则按旷工处理。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特殊情况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批准。

4.1.4上班时间内未经车间组长批准不得擅自离岗,若有事需要离岗,需在车间组长处领取离岗证后方可离岗(离岗证由组长统一管理发放),一次离岗时不得超过15分钟,每天离岗不得超过三次,否则按消极怠工处理。

4.1.5上班时间,员工若需外出,需开《放行条》组长级以上管理人员批准方可离开厂区,否则按旷工处理。

4.1.6如生产需要安排加班,所有人员必须加班,如未按时到岗者按旷工(4.1.2)处理。

4.1.7安排值班人员无故不到岗且无请假说明者,按旷工(4.1.3)处理。

4.1.8所有员工应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如未按时参加按旷工(4.1.3)处理。

4.1.9禁止代打卡,违者按行政部规定予以处罚。

4.2 作业纪律管理

4.2.1上班时间内必须服从直接上司的安排,如有不服从安排或未按时完成任务者,视其情节给予30--50元的罚款,顶撞上司处罚100元,情节严重者处罚200元交人事行政部处理。

4.2.2上班时间内与其它同事有争吵、嘻笑、打闹,辱骂他人等与工作无关者给予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罚款200元并交人事行政部

处理。

4.2.3各位员工如果认为上司对工作安排不当,必须先服从,事后可以依书面或口头形式向车间组长、主管、部门经理或人事行政部讲明自己意见。如果在车间内争辩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者罚款100元。

4.2.4上班时间应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得串岗、擅自换岗、聊天、打瞌睡,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罚抄本制度1次,情节严重将进行罚款50元每次。

4.2.5所有员工在车间内不得拨打或接听电话、发短信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带手机进入车间的员工必须将手机设置为无声振动,特殊情况要请示管理人员同意后,可到车间外面(如洗手间或饮水区等),违者罚款10元每次,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除外,若有聊天或与工作无关话题将处以30元每次的罚款。

4.2.6工作过程中,如有表现散漫、消极怠工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两次以上者罚款200元并将人退回人事行政部。

4.3车间品质管理

4.3.1新进员工必须在半个月内熟记并理解自己的岗位职责和操作方法,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岗位说明书》及作业规范进行生产作业。如有违规现象,每次给予20元内处罚,如造成严重品质问题,将按照《公司全面质量管理规定》相关项目处罚。

4.3.2生产前必须按要求做好首件三检,并认真填写首件检验记录表。如果未依照要求做首检而擅自生产者,将依据《公司全面质量管理规定》第6.1条所规定项目予以处罚,当月累积两次者追加处罚

200元,并予以辞退处理,如因首检问题造成损失过大,将作无薪开除处理。

4.3.3在未按照《作业指导书》作业的情况下,人为造成产品报废,按情节严重性,处以20-100元左右分罚款,特别严重者,为公司造成超过500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处以补偿损失金额罚款并做辞退处理。

4.3.4故意损毁公司财物,藏匿不良品或半成品,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警告一次,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并根据具体情况,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3.5生产过程中,必须按时巡检,各工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巡检频率。并记录巡检数据,若发现未按要求及时巡检、或记录虚假巡检数据、巡检时未发现明显异常情况,将严格按照《公司全面质量管理规定》6.2所规定项目予以罚款。

4.3.6各工序在接收半成品-制造产品-转出产品过程中,必须遵循三不原则,即不接收不良品、不制造不良品、不流转不良品。下道工序有检查上道工序流转出产品质量的义务,并保证本工序制造的产品为良品,产品转交时有保证产品质量合格的责任。具体要求及违反处罚规定按照《公司全面质量管理规定》6.3-6.4所规定项目执行。

4.3.7其他各工位详细品质管控要求按照《公司全面质量管理规定》上6.5.1-6.5.3所规定项目执行。

4.4车间“5s”管理

4.4.1各员工应对“5s”责任区域负责,清扫频率及标准按照《岗

位说明书》上所规定之严格执行,检查时若发现不达标,当月头两次给予口头警告,两次以上者,处以每次罚款10元。

4.4.2各员工应对所安排需要保养的设备按工程部要求保养的频率,按时保养,并将保养结果记录在<设备保养点检记录表>上。未按要求及频率保养,一经查实,当月头两次给予口头警告,两次以上者,处以每次罚款10元。

4.4.3各员工应保证所辖“5s”区域的整洁度,要求工具、量具应摆在规定的区域,不可压住斑马线甚至超出斑马线。并且要按区域标识对应摆放。未按要求执行,一经查实,当月头两次给予口头警告,两次以上者,处以每次罚款10元。

4.4.4车间员工需注意公共区域卫生,例如卫生间、走廊,在公共卫生区域不允许乱扔垃圾或者使用过的劳保用品。废弃物品也应该丢弃在相应区域内。

4.4.5遇车间放假或者停产下班,必须将对应管理区域内的水、门、窗、空调、电、气、除湿机等关闭。若未按要求执行,负责人每次罚款20元,监督人每次罚款10元。

4.4.6车间员工不得私自将非本公司人员带入车间,违者责任人处罚50元。

4.4.7全体员工进入厂区上班必须按公司要求穿工衣、佩戴厂牌。不可穿奇装异服,不可整奇怪发型等,一经发现,可拒绝其进入车间上班。

4.4.8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主要指硬件设备,例如门、窗、其他机器设备等,根据所造成的损失处以2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赔

偿所有损失并做辞退处理。

4.5其他管理要求

此管理要求主要包括出入厂规定,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员工离职手续办理规定,员工作息时间规定等。以上所有规定均按人事行政部要求执行。

4.6奖励制度

(推荐打开范文网:WWW.91exam.org)4.6.1在月终时,对全体员工的工作表现给予综合评估,对表现优秀者,给予优秀员工的奖励。本车间优秀员工人数为2-4人,奖励金额为50-100元。

4.6.2本月如有其他突出贡献者,根据其贡献程度给予100-200元奖励,具体人数视当月实际情况而定。

4.6.3鼓励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在综合评估其效果后,按其贡献大小进行奖励50-500元。

4.6.4 根据车间品质状况,每月提报0-2人为车间品质标兵,奖励200元。

4.6.5 年度累积被评6次及以上优秀员工(可加上其他奖励次数)并且未有罚款,年度请假未超过10天者,提名为生产部年度优秀员工,按公司规定予以奖励。

本制度如有任何疑问可向车间主管或生产部经理咨询,生产部保留对本制度的解释权。

制定:审核:批准

第二篇:注塑车间管理制度

注塑车间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三篇:车间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公司管理,特制订以下制度,所有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

一、 安全生产

1. 全体员工树立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安全生产管观念,增强消防意识。

2. 任何员工不准破坏公司的消防设施,违者照价赔偿。

3. 车间内请节约用电,员工下班离开工作岗位是必须关好所有设备电源(如冲床、电灯、折弯机等)。违者一次罚款5元。

二、 文明生产

1. 员工之间要团结友爱,相互合作,不准在车间吵架、打架。违者一次处以5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2. 员工之间不准拉帮结派,不准搬弄是非,破坏团结,否则作辞退处理。

3. 员工要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调度,实行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的管理原则。

4. 车间内不准打瞌睡,不准赤膊操作,夹具、打样片及加工中的半产品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三、 认真生产

1. 员工进入车间必须身着统一制服,佩戴工卡,根据工作安排领用工具和必备用品在固定操作区域内工作。

2. 上班时间必须认真投入工作,不准开小差,不准嬉笑打闹,不准阅读报刊杂志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 不准携带背包进入车间,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将食物或零食带进车间食用,如有违反其中任何一项,一次罚款50元。

4. 其他岗位员工不准随便乱动非本岗位机器设备,如发现机器有故障,不准自行拆卸机器设备,必须报告组长,待维修人员修理之后使用。违者一次根据情况罚款10-100元不等。员工使用工具如果遗失,须照价赔偿;如有损坏,则以旧换新重新领用。

5. 不准在车间做私活,不准偷窃公司财物,如有违反其中任何一项,一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6. 上班时间不准私自会客,如确有需要,须先经部门负责人同意, 可在员工休息室与来客会谈,时间不能超过十五分钟.。如确有急事,须填写请假单,按程序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 员工考勤制度

一)、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为员工正常上班时间,每天八小时工作制(如需加班则另行安排),周六、日为休息日。 具体如下:上午8551200下午12301730

)、考勤管理:

1. 公司员工应严格按规定依时上下班。前台文员负责考勤记录,每月1日将上月考勤记录报人事部,考勤纪录为员工出勤工资的计算依据。

2. 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凡有谎报、虚报、漏报,一经查出,扣减考勤员100/次,情节严重或2月内违反两次者,公司将酌情予以开除。

3. 任何员工都不得刁难考勤人员,否则将给予扣除当月工资等处分,情节严重者将作辞退处理并不作任何补偿。

4. 公司人事行政部将不定期对各部门考勤工作进行职能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各类考评重要依据。

)、打卡和签卡

1. 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漏打卡,扣5/次。

2. 员工因公或请假外出,凡在离岗当天未能及时回岗者,审批领导均须于员工回岗时,在《外出登

记本》或《公差申请表》或《请假单》上签字证明,注明回岗时间。无故不打卡者,审批领导不得签字。

3. 考勤记录由人事部统一登记备案。

4. 忘记打卡时须在次日下班前填写《漏卡确定单》请直属主管领导签卡,签卡时考勤人员必须如实

 

记录签卡时间。当月签卡次数不得超过3(含)次。超过3次者,均以漏打卡论处。

5. 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填写的《漏卡确定单》请直属主管领导注明上下班时间,并签名确认,并交回

前台考勤人员保管。否则按旷工论处。

)、迟到或早退

1. 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后打卡和提早在规定下班时间前打卡者,分别

被视为迟到和早退;注:一切以打卡时间为准。

2. 每次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的,按扣款 2.00 /分钟。超过15分钟(含)以上而未达30分钟者,

扣款 30.00 元;如确定30分钟内不能赶到公司,须电话告知部门负责人,按请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半天处罚。

3. 所有员工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4. 当月迟到或早退时间累计超过60分钟(含)者将按旷工一天处罚;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3

(含)者也按旷工一天处罚。以上情形均作书面警告。

)、旷工

员工不履行公司请假手续,无故不按规定上下班或出席会议和集体活动者;请假过期而未续假者;不服从调配或辞职未经批准而不出勤者,无故离岗超过一个小时的,未办理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均视为旷工。

 

1. 凡旷工者,每旷工一天,按当日工资的两倍扣发薪金;

2. 凡旷工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

3. 当月累计旷工3天将扣除当月工资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天,公司将酌情作出辞退处罚,并不予任

何经济补偿。

)、员工外出

1. 员工因公外出前必须获得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时申明返回时间。未获批准而私自外出者,一律

按旷工论处。部门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外出还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2. 所有员工外出前必须按要求据实在《外出登记本》上填写相关事项,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方可

外出。回岗后,报请前台文员如实注明到岗时间,并请相关领导进行到岗确认,谁批准谁确认。

3. 员工外出一天以上须报请总经理批准。

4. 《外出登记本》不得由他人代填,并由前台文员统一妥善管理。

5. 原则上员工必须返回公司上班后方可外出工作,特殊情况,须提前申请。

6. 员工外出不能按时返回,必须提前向批准人联系,说明原因。如批准人认为原因合理可在批准栏

内作简要说明,以便考勤备案;凡不能说明合理原因而又未能按时返回者,一律作早退处理。

7. 部门经理及公司领导在对外出登记进行审核签名确认时,必须认真负责,注意对员工申请外

出的单位、客户名称、事由、时限等事项进行必要的核实。

8. 人事行政部如通过核实发现审批环节存在放松管理、不负责任等行为,必须向总经理汇报,处理

意见须存档并作为对当事人工作评估的重要依据。

9. 如因公需外出且时间紧迫,可视具体情况灵活处理,只需经直属领导口头批准即可外出,事后须

作补办登记和书面说明,批准人签字证明。

)、加班

1.工作日加班者,须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过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至总经办,由总经办负责签

收,并注明加班时间,日期和钟点。加班工资按国家规定平时每小时按1.5倍计算,周末按每小时2倍计算,批,节假日按3倍计算。(注:加班时间超过30分钟以上,以1小时计算;半小时()以下不做加班计算。)

2. 法定假日加班者,须提前一天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批准由总经办签收,并注明加班时间,日期和钟点。

3.如不能在加班后3天内交出加班申请,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请假

1. 员工请病、事假,时间在一天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一天或以上须上报总经理审批;员工请婚、

丧、产假、年休假,均由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2. 部门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请假,都须经总经理审批。

3. 员工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获批准后,经人事行政部审核、备案并做好交接手续后,

方可离岗。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确因急事、病或其他突发性事件不能提前请假者,须在当天上班后2个小时内亲自电话向相关的领导请假并清楚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有效,到岗当天须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4. 员工请假后由部门经理安排代职人员暂代其工作;总经理、部门经理级人员请假时须将行程和时

间安排通知人事部备案。

5. 《请假单》由人事部存查,请假人应按期回岗,回岗后须到人事部销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员工请假期满如不提前办理续假或办理续假未获批准而不按时到岗者,除确因不可抗力事件外,

均以旷工论处。

7. 如发现员工之请假有虚假情况时,一律按旷工论处,并给予书面警告。

8. 因私事请事假,当月事假不得超过3天,当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超出部分按旷工论处。急事或

其他突发性事件,公司将酌情处理。

9. 员工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及法定节假日。

)、病假

员工请病假须持区级以上医院之合法病假证明(盖有医疗单位管理部门公章)或急诊证明及病历一并交人事部。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1. 当月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病假累计不得超过3天,凡超出部分一律以事假论处。除经总经理特

别批准者外。

2. 病假两天内按基本工资的70%发放,两天以上按基本工资的20%发放。

3. 请病假未经批准却自行离岗者;事前未能办妥离岗手续,但回岗后又未能按要求办理补假手续者。

一律视为旷工。

4. 若员工请病假属欺骗行为、使用虚假病假证明或伪造病假证明者,除被公司书面警告外,还按相

当于旷工处罚的双倍来进行惩罚。累犯且情节特别严重者,公司即可对其作出辞退处罚,并不作任何补偿。

5. 对长期或经常请病假的员工,公司有权予以辞退,并按正常辞退员工的相关规定办理。待其病逾

后,凭医生开具证明,公司根据当时职位状况,在许可的前提下,优先再聘用。

6. 员工住院或经总经理特别批准的病假期满后,由就医医院开具健康证明。

a. 对仍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员工,公司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如其健康问题是因公事所致,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作出补偿。

b. 健康状况符合要求者,需经原所在部门进行一个月的试工考评,试工期间按原标准发放工资及福利。达到工作标准者留职。达不到标准者,公司将另行安排。若员工对安排拒不服从,公司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的补偿。

7. 未能按规定出具相关证明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事假

1. 因私事请事假,当月事假不得超过3天,当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超出部分按旷工论处。急事或

其他突发性事件,公司将酌情处理。

2. 事假半天以内可按小时计,超出半天按一天计算。

十一)工伤假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五、 员工的招收与辞退

1.所有员工进公司入职均需按正规程序经部门负责人面试和技能测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入职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合格后可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享受公司各项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应尽的义务和岗位责任。

3.员工辞职必须按程序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申请书,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且由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后生效。

六、工作服管理

1.所有员工都要维护公司形象,上班时间统一着装,衣着整洁。

2.员工因故离开公司,厂服洗净后和储物箱钥匙一同交回。如有遗失须按成本价赔偿。

八、厂房的清洁

1 公司配备常规洁具,每日下班后要做好保洁工作。如有提前者罚款10元。

2 每日做常规清扫,每两周做一次大扫除,并由接受公司行政人员检查。

具体要求和清洁卫生分区见行政前台相关文件。

自本制度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为试行期。期间如发生异议,经酌情修改后将另行公告。

凯普锐人事行政部

2014-00-00

第四篇:车间管理制度

宁波明科机电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批准:车间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 / nyk ·gl2014—2014制定部门:生产部执行日期:2014xxxx日审核:拟制:

1 5

一.总则

1.为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生产车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

境,实现均衡、安全、文明生产,结合生产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实用于车间所有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3.本制度中若某些规定与《员工手册》中规定有争议的最终按《员工手册》

中规定执行。

4.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生产部。

二.考核管理

1.车间所有操作人员工资计算方式统一为:计件模式。

2.车间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上下班按时打卡。

3.上班后5-10分钟为车间早会时间,所有车间人员必须参加早会,若遇特殊

情况必须说明原因否则按迟到处理。

4.车间员工请假需提前1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请假条经同意后方可请假。

备注:a、请假未经批准,不上班者视为旷工,无故缺席者视为旷工。

b、先离开再补假的一律视为旷工。

c、请假具体细则请见《考勤管理规定》补充细则。

5.车间所有人员每月请假不得超过2次,各小组内当天请假人数不得超过1

人,请假天数一律不超过10天,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先说明原因否则按旷工处理。

6.车间员工(签订合同正式工)主动离职需提前向人事部门递交辞职报告,

提前天数按劳动合同上规定天数执行,试用期员工主动离职需提前3天,经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备注:辞职期间,员工不得无故请假,若劳动合同注明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则员工必须工作日满

一个月方可离职,未满离职天数按每天50元对其进行扣除。

7.上班期间车间员工禁止在车间内部接听与工作不相关的私人电话(特殊情

况经领导批准后到车间外部接听,时长不超过五分),禁止在工作时间玩手机,违反者按违纪处理。(包括组长或组长以上等)。

8.车间员工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疏忽或以任何

理由拒绝其工作安排;因车间生产任务需要安排加班时无特殊情况(未经领导同意请假者)不允许擅自离开,未经同意后擅自离开按旷工处理。

9.车间全体人员上班期间必须整齐着装工作服、佩戴防静电手环,不得穿拖

鞋、露肩背心进入车间,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10.上班期间禁止将私人物品、零食等带入车间,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11.未经同意私自挪用他人工具者一经查实按严重违纪处理。

12.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特殊情况需领导批准),若此行为经查核实,员工按实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并将予以辞退处理。

13.车间每月结合产量、质量、综合纪律评选出一名优秀员工,给予300

现金或等值物品奖励,并在全公司通报表扬。

14.当天值日人员负责对车间卫生进行清扫,离开车间时,关闭门、窗电等。

三.质量管理

1.车间应严格执按照工艺规程和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生产。

2.车间月成品送检合格率不得低于98%

对新工人和工种变动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 , 经考核合格并有专人指导方可上岗操作。

3.对关键过程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4.原材料、半成品、进入车间后首先进行自检,符合标准方可投产,否则不得投入生产;若需要让步接收,需要办理让步接收手续。

5.认真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巡检),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

6.车间区域划分明确,产品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

7.生产中因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导致产品报废,经查实后将按产品成本价格

的(10-20%)要求个人赔偿。

8.新制作的测试工装应专人进行检查和校准,判定无异常且首件产品合格方

可投入使用。

9.严禁在使用中故意磕、碰、摔、划车间设备、量具、测试工装,违反者按

严重违纪处理。

10.车间设备、量具、测试工装使用完后按规定摆放到指定位置,违反者按违

纪处理。

11.未经相关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车间设备、量具、测试工装参数,违反

者按违纪处理。

.作业管理

1.严格按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

2.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3.投入车间生产加工的所有产品必须填写《生产记录单》。

4.生产流程确认以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问题,应立即

停止生产,并及时向组长或车间主任报告。

5.生产完成后,如有多余的物料应及时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内。

6.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并要做出明显的标记,不能混料.在生产过

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乱丢物料,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7.车间人员下班前,必须将所操作设备及工作区域进行清理并清点当天生产

数量,并填入《每日生产记录单》,数据必须准确真实,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伪造数据者生产记录数据一律清零。

8.车间人员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规程及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擅自更改生产工艺、流程等造成品质问题,由作业人员自行承担其相应的责任,并按严重违纪处理。

9.车间人员操作时必须对所有产品进行编号,并按要求填写相关记录表单,若不按要求对产品进行编号或不按要求填写相关记录表单者,一经发现将按违纪处理。

10.生产现场均为设定作业区,员工不得随意到非作业区作业,特殊情况需

要借用场地,应请示批准。

五.其他管理

1.车间新招员工试用期间每天必须填写个人《每日生产记录单》,试用期工

资按照宁波市基本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过后实行计件模式。

2.所有人员对公司的任何合理化建议一经批准采用后,参照员工守则中《合

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发放。

备注:a、违纪按10//次处罚,严重违纪按50//次处罚。

b、旷工为严重违规,旷工按(20/时)元处罚。

c、一月累计违纪5次以上,一月累计三次严重违纪或旷工3天,公司有权直接与其解除劳

动关系。

第五篇: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生产秩序正常运行,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企业的发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相关的全体员工。

员工管理

第三条、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省籍观念或行为区分。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每天上午8:30仟各班的出勤情况报给人事部门,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7: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包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早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开。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工作时间 内,除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串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

第八条,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须离岗,须经事先申请经批准登记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每5次请假离岗按旷工1天处理。

第九条,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好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到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禁止在车间聊天、嬉戏打闹、吵口打架、私自离岗、串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 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串岗指上班时间串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进入车间前,须换号防静电服(鞋),将钥匙、手机等物品放进与厂牌编号一致的保险柜,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非上班时间员工不得私自进入车间,车间内划分的特殊区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线上,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 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决绝生产,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的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员工领取无聊必须通过物料员,不得私自拿取。生产过程中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组区域内的物品、无聊有条不紊地板房,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

第十七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第十八条、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出发)。

第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仪器设备、电脑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放置,否则壹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付不服从安排的将上报公司处理。

第二十二条、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修理员 在维修过程中、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 。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四条、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环境的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药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 ,掉在地上的原件必须捡起。

第二十五条,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

的工作环境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配件必须在明确的标识区内放置。

二、生产陈建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刷卡操作。

第二条、员工生产现场必须着工作付,戴工作帽,穿工作鞋,正确佩戴员工证。

第三条、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请假程序逐级向各级主管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四条、禁止将个人衣物、餐具、茶叶等用品带入生产现场,饮用水杯放在现场指定位置。

第五条、未经生产或相关部门会签批准,禁止将原材料、半成品、设备部分等物品带出现场。

第六条、员工责任区内的物品必须按规定码放在定位线内,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七条、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为他用,特殊情况须报当地消防委员会批准。

第八条、员工工作期间不得佩戴手表、戒指、耳环等物品,不得化妆。员工工作期间佩戴手机必须关闭电源且放于工裤内。

第九条、提倡文明礼貌,现场作业严禁使用侮辱性字眼、不讲脏话。

第十条、现场员工必须专心工作,严禁嬉闹聊天,偷闲怠工。

第十一条、现场各工段应做好人员定岗工作,禁止脱岗、串岗、溜岗、睡岗等。 第十二条、现场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生产现场禁止吃食物、吸烟、看小说、读报刊等。

第十三条、员工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岗位工作,坚决反对故意刁难,疏难或拒绝上级主管命令或工作分配。

第十四条、现场人员必须自律自觉,用于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破坏车间生产的不良行为,反对不且坏现象。

第十五条、现场人员必须妥善保养自己的更衣柜,严禁不关锁、撬锁、混用等破坏更衣室管理的行为。

第十六条、员工必须按照生产工艺规定、操作指导进行现场作业,严禁向半成品投放异物或故意损坏机器设备。

第十七条,提出节约,生产现场严禁水、电、气(汽)浪费现象。

第十八条、生产现状无特殊情况,员工一律不允许坐上级主管的办公桌椅。

第十九条、上班中途外出员工凭出入证进出车间,并正确登记出入时间。

第二十条、严禁私自撕毁公司公布的各项通知、规定,严禁在现场各白板上乱涂乱画。 第二十一条、严禁在现场打架、聚众闹事。

三、生产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个人卫生制度

第一条、员工上岗前必须取得健康证。

第二条、员工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澡,勤理发、勤剃须、勤剪指甲、勤换衣服。

第三条、员工进生产现场双手必须清洗消毒。

第四条、现场严禁随地吐痰和唾液,严禁随地乱扔纸巾、杂物。

第五条、员工工作期间严禁挖鼻孔、掏耳朵、剔牙抓 头等不合企业卫生 规范的行为,在 生产现场打喷嚏须背对生产线,并用 收遮住嘴巴和鼻孔。

第六条、员工应做到以貌整洁,头发不外露,工鞋保持干净,做到勤洗勤换。

第七条、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 规范着装,防止作业时汗液 、脏污污染半成品

第八条、严禁 抱病带伤上班,作业前双手消毒。

第九条、工衣柜及时清洁,避免产生卫生死角,饮用水杯自觉保持干净。

第十条,现场应做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员工应自觉配合遵守。

车间卫生制度

第十一条、现场必须经常清理、整顿,保持地面无积水、污物和油污。

第十二条、保持现场排水沟畅通、墙壁洁净、无卫生死角。

第十三条、必须对 作业责任区域内卫生负责,及时对区域内傻逼、地面及其他生产用品进行卫生清理。

第十四条、现场门窗、楼梯通道、座椅、现场目视牌等保持干净。

第十五条、定期对现场各蒸汽、谁、空压管道、照明用具等进行清扫、清洁,保持无灰积压。

第十六条、设备上物品按规定要求整齐挂放,严禁员工随意踩踏、涂污设备。

第十七条、设备应做到定期清洁,防尘罩、安全罩禁敞开,及其地步物应定期清理。 第十八条、卫生清洁用具使用前后清晰、清理,未使用须摆放在指定位置。

第十九条、生产作业过程中计划内不用的原物料应及时清理整顿。

第二十条、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品、废品、垃圾必须及时整理清除。

第二十一条、严禁未获批准,使用各种有毒、有害化学物品或药剂。

第二十二条、保持各种半成品周转箱、垃圾用箱、输送平板洁净。

第二十三条、生产现场过程中落入地面的半成品应及时清理到专门收集不可回收半成品的塑料斗中。

第二十四条、车间内设备、管道、墙壁不允许随意贴胶带。

第二十五条、超出时间有效期的公告、通告、标语应及时清理。

第二十六条、岗位员工因公司需要接触料液时,必须戴手套或双手消毒。

四、现场安全制度

第一条、现场应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安全防范保障工作。

第二条、员工必须时刻谨记安全第一观念,时刻注意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对于安全规范必须无条件服从。

第三条、员工必须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范,熟悉设备性能特点,按操作规程作业。

第四条、岗位员工应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与维护,减少事故隐患,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上报维修。

第五条、保养、维修设备时,必须挂警示牌,作业时禁止其他人员接触设备开关。

第六条、员工在操作设备时须集中精神,不得说笑或在疲倦、不清醒状态下工作,不得在现场嬉戏、逗闹。无紧急情况,禁止在车间现场跑到。

第七条、员工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和掌握其使用方法,熟悉安全门位置和疏散路线。

第八条、非本岗位员工不得槽子其他工序的设备。

第九条、注意蒸汽管道、阀门及用气设备,严禁随意触摸壹免烫伤。

第十条、现场开水等高温液体在使用时注意防止烫伤。

第十一条、设备、管道消毒室,注意防止化学用品溅到皮肤上、衣服上或其他易被腐蚀的设备上。

第十二条、员工须熟悉紧急停止按钮,事故发生后停机停电,妥善处理,及时上报。 第十三条、工作时员工应时刻注意防止撞伤、触伤、卷带等伤害。

第十四条、车间现场地面应时刻保持清洁,随时注意滑到。

第十五条、现场严禁踩、踏、敲、打机器设备。

第十六条、严禁将生产器具 未按规定挪为他用。

第十七条、消防栓1米以内不得拜访任何东西,且消防通道、安全通道须时刻保持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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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规章制度优秀范文2

合作社章程-章程规章制度-企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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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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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篇:合作社章程

第二篇:专业合作社章程

第三篇:合作社章程

第四篇:专业合作社章程

第五篇:合作社章程(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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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篇:合作社章程

证明

北京科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施工的马各庄村定向安置用房1-3#楼工程,原设计图纸标明户门及外窗有隔声要求,经我单位请示设计单位同意,户门及外窗隔声检测项目取消,其他相关检测依据规范执行。

四川大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马各庄项目部

20141120

第二篇:专业合作社章程

xxxxxxxxx种植专业合作社

章程

2xxxxxxxxx日设立大会一致通过。)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社由xxxxxxxxxxxxxxxxx发起,于xxxxxx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xxxxxxxxxxxx种植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xx万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xxx

本社住所:xxxxxx村,邮政编码:xxxxxx

第三条 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组织收购和销售成员种植的xxxx统一采购、供应成员种植xxxx所需的种苗及肥料,为成员提供xxxx种植技术咨询服务。

第三篇:合作社章程

第二条

本社定名为 合作社,社址设在 ,第三条 本社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宗旨是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最大限度地为社员服务。

第四条

本社的业务范围包括:为社员供应所需生产资料,如: 等;收购 等农副产品;提供机械、技术、信息等服务。

第五条

本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组织供应、生产和收购,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有关单位的监督。

合作社编辑 第六条

本社创建资本总额【* 万元,分为 *** 股份,每股【***】元,其中【*** 入股【***】万元( ***】股),社员入股【** 万元(【***】股)。

第七条

社员必须按其业务量认购相应股份,并在注册登记时一次付清,由合作社开据股金证书。

第八条

一个社员,不论其持多少股份,都只承认其为一个股东,股份不可分割,可以继承和转让,但必须到合作社办理有关手续。

社员编辑

第九条

承认本社章程,遵守本社规章制度,并认购股金者,经本人申请,由理事会批准,即为本社社员。

第十条

社员享有以下权利:

1、依据生产资料供应证,享受本社提供的服务。

2、参加社员代表大会,有发言权、表决权、咨询权和监督权;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与制定或修改本社章程和细则。

3、按照章程的规定程序改选或罢免董事、监事。

4、参加年终分红或其他分配。

5、享有合作社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社员的义务:

1、遵守本社的章程和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根据章程的规定交纳入社费,认购股金及由社员大会决定的其他费用。

3、保证按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要求实施生产,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供货时间、数量和质量。违反者,按合作社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社员有退社自由。退社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社员退社一定要在业务年度结束前2个月提出,经理事会批准,完成当年任务后方可办理退社手续,中途不得退社。

2、社员退社时,根据当年本社的财务状况,退还其持股的全部或一部分,当本社财产不够抵偿债务时,扣除其全部股份,不再承担股份以外的亏损额。

第十三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董事会决议,给予除名:

1、社员不遵守章程及决议,不履行社员义务,不执行本社签订的合同,向本社提供伪、劣产品。

2、不论以何种方式,给本社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者,按合作社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对社员除名,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出席董事2/3以上的票数通过,方能生效。

管理机构编辑

社员代表大会是本社最高权力机构,社员代表由社员选举产生,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长主持。社员代表大会必须在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员代表出席方能举行,多数票通过方可有效。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

第十六条

社员代表大会行使以下权力:

1、制定和修改合作社章程。

2、选举和罢免董事,选举或罢免监事。

3、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批准本社预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他会计报表。

4、决定增加新社员数量和股本金以及年终分配方案。

第十七条

董事会是社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向社员代表大会负责。设董事长1人,董事 *** 人,任期为【*** 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 次会议,除例会外,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出 ,可临时召开。

第十八条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董事会执行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负责管理合作社,确保合作社工作的正常开展。

2、提出、审议合作社的年度计划,财务预决算及年度工作报告。

3、在同国家、集体、私人等三者关系中,董事会代表合作社开展工作,有权裁定一切合同和契约。

4、决定资金的借贷、使用、偿还等工作。

第十九条

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是合作社的法人代表,行使以下职权:

1、召集主持社员代表大会和董事会、检查董事会决议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2、代表董事会行使权利,有权对外签署一切合同,对内签署社员证、股金证和生产资料供应证。

3、提名并经董事批准,聘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

4、董事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合作社实行董事会聘任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 人,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1、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

2、主持合作社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合作社财务状况负责。

3、有权聘任或解聘合作社部门负责人;有权决定内部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奖罚;组织对社员进行培训。

4、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社员代表大会和董事会决议。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

合作社设监事会,负责监督本社的业务活动。监事会由 *** 人组成,其中设监事长1名,监事 *** 人,任期 *** 年,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也可连选连任,并行使以下职权:

1、审查合作社的帐目、现金、票据等,以及资产负债帐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对董事会及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代表合作社与董事会进行交涉。

3、有权派出代表出席董事会议,有权建议召开社员代表大会。

终止清算编辑

第二十四条

合作社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终止并进行清算:

1、合作社的资本连同公积金和机动储备金亏损二分之一时。

2、合作社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员要求解散或重组。

第二十五条

在接到撤销合作社的通知 后,董事会应在1个月内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研究宣布解散合作社或对合作社进行改组。由社员代表大会成立清算委员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清算委员会批准,不得处置合作社财产。

第二十六条

清算财产时,合作社财产应按下列顺序进行清算:

1、合作社所欠贷款、贷款利息、税款及发展基金。

2、合作社所欠雇员工资、生活费等。

3、按社员所认购股份比例返还股本金。

4、若资不抵债时,社员扣完股本金后,不再负担其他连带责任。

附则编辑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有关条款若与国家今后颁布的有关法律相抵触,应按国家有关法律进行修改。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有关部门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篇:专业合作社章程

神池县穗苑专业合作社章程

[2014228 召开成员大会,由全体成员一致通过]

第一章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 专业合作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高福生、常生云、战祥友、李向林、邓成,冀利军,吴凤英,贺秀英,贾根怀,张维云,张六12人发起。新成员参加本次大会有:

刘二高业 马文 高月 张秀平 王利娟 武大红池存权杨孝英 张荣 史俊林 史少邦 李利成 孟俊青李金梅郭丽琴 郝宝珍 王志雄 王亮 郝焕文 李丽荣张翠莲刘兴花 葛广平 韩俊莲 闻保平 闻凤英 薛军李海龙靳建花 沈建军 贾翠莲 王建斌 李兴如 刘新平张仙花高俊林 路三 王金荣 高五小 高二白 高四元穆贵全高新元 赵玉莲 李枝贵 贾俊刘三仙 马玉关茹金桂刘双文 刘二小周桂娥 张凤亮 张二白 车忠张争气张二福 张润全秦建文 秦二女 周新明 崔改叶余开元邓改召 赵毛仁田云元 郝玉明 张彩云 闫二小 尤新元谢兰英 闫玉凤孙玉宽赵毛仁 张玉成 吴俊武梦禹张梓 姜世峰高俊林 张锁林 周九旦 郭小如张亮明江觅娥 靳福全高秀 杨环 王城士 曹文芳韩桂芳崔娥女 刘俊冀先文 武栓 孙玉英 武建文武建功孙玉宽 赵玉莲张彬 王海如 高玉拴 刘二厚 李白梁面换 陈白史有青 王续

名称:神池县八角镇穗苑瓜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1000万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战三红

本社住所:神池县八角镇八角村,邮政编码:036100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谋求全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由,退社自由,地位平等,名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赢于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额)比例反还。

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成员提供优质瓜菜种子,牛羊等优良品种,信息,推销,主要业务范围:种植,加工农产品收储 冷藏 保鲜 配送 引进新品种新技术 开展技术培训 农资农机购销 储藏系列化生产及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信息服务。

第四章 本社以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以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分配的一句之一。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责任承担。

第六条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部门委托,组织施实国家支持发展和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

第七条本社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八章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本社吸收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为成员,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本社。本社成员中,农民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第九章凡符合前条规定,向本社理事会提交书面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审核并讨论通过者,即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章本社成员的权利

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五篇:合作社章程(范本)

合作社章程

目录

第一章合作社名称和住所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三章合作社注册资本

第四章董事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第五章董事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董事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七章合作社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章合作社法定代表人

第九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章合作社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十一章其他事项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合

作社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共同出资设立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合作社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合作社名称:

第二条合作社住所:

邮政编码:

第二章 合作社经营范围

第三条 合作社经营范围: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

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合作社注册资本

第四条 合作社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合作社以全部资产对合作社的债务

承担责任。合作社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董事会并做出决议。合作社变更注

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四章董事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第五条 董事的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董事出资的缴付数额及期限:

第六条合作社成立后,董事缴付出资后,经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

资报告后,由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合作社印章向董事签发出资证明书。合作

社应将出资证明书的复印件提交给相关的审批机关和主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出资证明书包括以下事项:合作社名称、合作社成立日、投资金额 、出资日期、签

发出资证明书的日期。

第五章董事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董事享有下列权利:

()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董事会, 并根据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了解合作社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依法进行监督, 提出批评和建议。

()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依照法律、法规及合作社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额;

()优先购买其他董事转让的出资;

()优先认缴合作社新增资本;

()合作社终止后,依法分得合作社的剩余财产;

()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合作社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董事履行以下义务:

()遵守合作社章程;

()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作社的债务承担责任;

()在合作社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后,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董事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董事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十条董事向董事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董事应当转让股权通知发出后30日内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在30日内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 董事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合作社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董事名册。

第七章 合作社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董事会由全体董事组成, 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行使下列职权:

()决定合作社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

()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合作社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审议批准合作社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对合作社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对发行合作社股票、债券作出决议;

()对董事向董事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合作社合并、分立、变更合作社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对合作社章程的修改作出决议。

第十三条董事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通知中应载明会议的内容、日期及地点。定期会议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董事,执行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董事出席董事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董事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六条董事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不能履行其职责时,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董事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董事表决通过。但董事会对合作社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合作社形式、修改合作社章程作出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董事表决通过。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合作社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

第十九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负责召集董事会,并向董事报告工作;

()执行董事会的决议;

()协助总经理决定合作社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协助总经理制订合作社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协助总经理制订合作社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协助总经理制订合作社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协助总经理拟订合作社合并、分立、变更合作社形式、解散的方案;

()协助总经理决定合作社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本站隆重推荐好范 文网wwW.91exam.org)第二十条 合作社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及合作社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主持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

()组织实施合作社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拟订合作社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拟订合作社的基本管理制度;

()制定合作社的具体规章;

()提请聘任或解聘合作社副总经理及其它高管人员;

()聘任或者解聘除合作社管理人员。

第二十一条 合作社设监事一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检查合作社的财务;

()对执行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或其它高管执行合作社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作社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当执行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或其它高管的行为损害合作社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第二十三条合作社执行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八章合作社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总经理为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

第九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五条合作社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合作社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于第二年31日前送交各董事。

第二十六条 合作社利润分配按照《合作社法》及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合作社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八条合作社营业期限为年。

第二十九条合作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

()董事会决议解散;

()因合作社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合作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作社无法继续经营时;

()宣告破产;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合作社解散时,应依据《合作社法》的规定成立清算小组,对合作社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小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董事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合作社登记机关,申请合作社注销登记,公告合作社终止。

第十一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合作社根据需要或涉及合作社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合作社章程,修改后的合作社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并交送原合作社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同时向合作社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二条合作社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合作社登记事项以合作社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全体董事共同订立,自合作社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一式五份,其中,报合作社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董事签名(盖章)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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