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村官考试省级导航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2016年07月公基:国际法-国籍的概念
2016-07-04 16:53:03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导语】^91考试网大学生村官考试网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村官考试。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村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资料《国际法-国籍的概念》。

 

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个国家的公民或国民的法律资格。国籍在个人与国家之间建立了一种稳定的法律联系。基于这种联系,国家和个人之间存在一系列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基于此联系对个人进行有关的管辖和保护,个人基于这种联系对国家享有特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拥有一国国籍的人,称为该国的公民或国民,因此国籍也称为公民资格。有些国家的国内法对公民或国民作出某些区分,规定其在国内法中权利地位有所差别,但由于他们都拥有该国国籍,国际法对此并不加以区别而都将其作为该国人。

位于一国境内并拥有该国国籍的人,称为本国人;位于一国境内没有该国国籍但拥有其他国家国籍的人为外国人;在一国境内而没有任何国家国籍的人为无国籍人,一般情况下这部分人很少,因此一般国家在管理时,往往也将他们包括在广义的外国人中。

 



Tags:村官考试 选聘高校毕业生 到村任职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2016年07月村官考试每日一练--政..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79131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