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村官考试省级导航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2017年05月大学生村官考试专业知识:农村土地承包原则
2017-05-24 16:47:41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以下内容是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专业知识“农村土地承包原则”,供考生参考及学习!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一)公开原则

在进行农村土地家庭承包中,“公开”是指以下几个方面:

1.进行承包活动的信息要公开;

2.进行承包的程序要公开;

3.承包方案和承包结果公开。

(二)公平原则

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享有、行使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的权利。在确定承包方案时,应当民主协商,公平合理地确定发包方、承包方权利义务。尤其是发包方不得滥用权力,承包合同中不得对承包方的权利进行不合理的限制、干涉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或者通过承包合同给承包方增加不合理的负担。

(三)公正原则

在承包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办事,同等地对待每一个承包方,不得暗箱操作,也不得厚此薄彼,亲亲疏疏。《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使用范围。

二、农村土地承包方式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Tags:村官考试 选聘高校毕业生 到村任职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2017年05月大学生村官公基备考:..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79131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