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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我旗本土大学生熟悉家乡情况、了解风土人情的优势,激发其建设家乡、奉献家乡的热情,为其返乡创业搭建平台,引导其参与嘎查村管理服务工作,有效解决嘎查村“两委”班子后继乏人的问题。经研究,决定选聘部分返乡本土大学生到嘎查村任职,现制定选聘实施办法。
一、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
2.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高等教育学历的应往届大学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3.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牧区苏木镇必须懂蒙语,其他苏木镇蒙汉兼通者优先考虑;
4.本人或父母具有本嘎查村户籍,且在本嘎查村长期居住,有志从事农村牧区工作、热心服务群众的大学毕业生;
5.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6.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选聘工作程序
(一)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2015年10月15日—16日)
选聘本土大学生嘎查村干部工作由苏木镇组织实施。各苏木镇要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站所负责人任成员的本土大学生村干部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选聘工作方案。组织、人事、民政等相关部门要选派干部组成工作组,全程参与指导选聘工作。
(二)发布岗位公告(2015年10月19日—23日)
印发《乌拉特中旗从本土大学生中选聘嘎查村干部的实施办法(试行)》,并在旗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媒体进行公告。苏木镇要发布选聘岗位(每个苏木镇原则上确定1-2个选聘岗位)。
(三)本人申请(2015年10月19日—23日)
申请竞聘的大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网上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到居住地所属嘎查村进行报名登记,填写《乌拉特中旗选聘本土大学生嘎查村干部人选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批表,见附件)。
(四)民主推荐(2015年10月26日—28日)
由嘎查村“两委”召集本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两代表一委员”、嘎查村村民代表,召开民主推荐大会,择优推荐合适人选。嘎查村“两委”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在审批表对应栏目内注明意见与相关报名材料一并上报苏木镇审查。
(五)资格审查(2015年10月29日—30日)
苏木镇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嘎查村推荐人选所持有效证件、材料集中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意见签注于审批表对应栏目,审查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报名人员。
(六)公开竞聘(2015年11月2日—6日)
每个苏木镇经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至少达到3人以上(包含3人),方可组织开展竞聘工作。报名人员达不到规定人数,取消该苏木镇本土大学生嘎查村干部选聘岗位。竞聘主要分竞职演讲、组织考察、公示三部分:
1、竞职演讲。苏木镇召开由嘎查村“两委”正职、部分嘎查村民代表参加的竞职演讲大会,并组成竞聘演讲评委会(建议评委会成员由1名旗委组织部领导、1名民政局分管领导、3名苏木镇领导和20%的嘎查村“两委”正职组成(“两委”正职原则上从无报名人员的嘎查村中选)),对竞聘人员进行评分。演讲题目现场抽取,演讲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每位评委根据竞聘人员演讲情况现场进行打分,按照竞聘人员得分情况,由高到低以1:2(1个岗位2名竞聘人员)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组织考察。苏木镇选聘领导小组通过谈话了解、民主测评、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方式,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行考察,全面准确掌握竞聘人员综合情况,并经苏木镇选聘领导小组研究,最终确定选聘人选。
3、选聘公示。选聘人选要在嘎查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本土大学生嘎查村干部”。
(七)颁发聘书(2015年11月9日—11日)
由苏木镇政府与被选聘“本土大学生嘎查村干部”签订聘用合同,颁发聘用书,每届“本土大学生嘎查村干部”聘期为3年。
(八)上报备案(2015年11月13日前)
由苏木镇负责,统一将选聘的本土大学生嘎查村干部名单及档案资料上报旗委组织部备案。
(九)岗前培训
由旗委组织部负责协调党校、农牧业局等部门专业人员,对被选聘的“本土大学生嘎查村干部”集中进行岗前培训;苏木镇要将“本土大学生嘎查村干部”纳入“两委”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加强教育培训力度;嘎查村采取以会代训、以干促学的方式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培训。
三、任职和待遇
1.被聘用的“本土大学生嘎查村干部”担任嘎查村民委员会主任助理职务,按班子成员参与分工,统一安排到所居住的嘎查村工作。
2.“本土大学生嘎查村干部”聘用期间,相关待遇参照本嘎查村“两委”副职确定,工作报酬由旗财政统筹核拨。
3.鼓励“本土大学生嘎查村干部”参加各类招录考试,其身份可确认为在职嘎查村干部。聘用期满,未选入嘎查村“两委”班子的,聘用合同自行终止。同时列入嘎查村“两委”后备人才库。对特别优秀的“本土大学生嘎查村干部”经苏木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可延长一个聘用期。
四、管理和培养
1. 被聘用的“本土大学生嘎查村干部”由苏木镇党委、政府负责管理,一同纳入嘎查村“两委”干部绩效考核范畴。对于工作不认真、群众信任度低、不能胜任工作的,由苏木镇和嘎查村共同研究商定后,准予解聘,结果报旗委组织部备案。
2.各苏木镇要建立健全“本土大学生嘎查村干部”档案,负责将“本土大学生嘎查村干部”个人基本信息与接受教育培训、承担完成重点工作、组织参与各类主题活动等信息一并入档,做到一人一档。
3.各苏木镇要加强对“本土大学生嘎查村干部”的教育培训,使他们尽快适应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锻炼成为熟悉基层工作的行家里手。
4.建立“本土大学生嘎查村干部”工作激励机制,对工作突出、表现优异、业绩明显的,给予一定的奖励,确保他们留得住、用得好,起作用、有前途。
5.旗委组织部将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走访群众、听取汇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苏木镇、嘎查村两级管理使用“本土大学生嘎查村干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6.本办法未尽事宜,由乌拉特中旗旗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乌拉特中旗从本土大学生中选聘嘎查村干部的实施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