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村官考试省级导航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2016年04月2016江苏苏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
2016-04-22 16:30:39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点击进入>>>2016年苏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成绩查询入口

根据《2016年苏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的规定,现将笔试成绩合格线、资格复审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职位 选聘人数 入围面试分数线 最低合格分数线
昆山市 1 79.5 75
吴中区 10 75.5
5 88.5
相城区 9 77.5
3 88.5

二、资格复审

1.时间、地点

昆山市职位:4月22、23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昆山市委组织部1409室(昆山市前进中路108号),联系电话0512-57329607。

吴中区职位:4月24、25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吴中区委党校(吴中区文曲路303号),联系电话:0512-65252311。

相城区职位:5月6、7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相城区行政中心3号楼区人社局3楼公务员管理科(阳澄湖东路),联系电话0512-85182269。

2.资格复审材料

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方可进入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有:

(1)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高中毕业证书、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获奖荣誉证书、政治面貌及担任学生干部情况的相关证明:学生党员的须出具所在院系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非学生党员的,须提供学生干部证明材料(说明何时间段担任何职务):担任过校级学生会干部、社团干部、团干部等职务的,须由校级学生工作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担任过院系及以下的学生会干部、社团干部、团干部、班干部(副班长、团支部副书记及以上)等职务的,须由所在院系党组织或学生工作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3)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经省、县(市、区)两级项目办公室审核盖章同意推荐的相关材料。

3.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填写一致。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经资格复审,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在选聘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前来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发放领取面试通知的通知。

原标题:苏州市2016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有关事项公告

苏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

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21日



Tags:村官考试 选聘高校毕业生 到村任职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2016年04月村官考试行测常识题库..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79131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