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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推进脱贫攻坚任务,根据《关于印发<关于从退役士官和大学生中择优招聘扶贫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临组[2016]135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从退役士官和大学生中补录扶贫村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数量
计划从退役士官或大学生中补录72名扶贫村干部,到村从事扶贫工作。具体各乡镇补录数量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 退役士官必须符合安置条件或在部队服役8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大学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应聘人员持有的学历必须是国家承认的学历。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3. 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务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从事扶贫工作。
4.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应聘的退役士官和大学生要求为本乡镇/街道户籍。报名人数低于拟招聘岗位1.5倍以下的,可从其它乡镇(街道)调剂。
7. 应聘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补录程序
1.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10月15日下午17:30前到本人所在乡镇(街道)组织办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役士官证明。
2. 资格审查。乡镇(街道)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役士官证进行审查、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达不到拟聘岗位数1.5倍的,相应减少拟聘岗位。
3. 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面试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
4. 考察。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不低于拟聘岗位数1: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日常表现、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结果,由乡镇(街道)研究确定聘用对象。
5. 聘用。拟聘用人员在不少于5日的公示后,乡镇(街道)将拟聘人员的正式名册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备案。乡镇与拟聘人员签定聘用协议,办理任职手续。
四、聘用职务及待遇
招聘的扶贫村干部实行聘任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聘期和村两委换届同步,聘任协议不超过三年。聘用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任命为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非中共党员的任命为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助理。任职期间,村两委班子出现空缺时,可以按照法定程序优先补充招聘人员到村两委班子,占村两委干部职数。聘期结束后,聘任职务自然解除。实行任职回避制度,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村两委班子中任职。
聘用人员报酬包括基本报酬和绩效报酬,具体标准参照村(社区)正职执行,由县财政承担。为聘用人员办理村干部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年缴纳标准参照村(社区)正职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6535918,6537901。
特此公告。
原标题:关于从退役士官和大学生中补录扶贫村干部的公告
点击下载>>>
1. 临泉县补录扶贫村干部职位一览表.doc
附件1
临泉县补录扶贫村干部职位一览表
单位名称 |
补录数量(名) |
单位名称 |
补录数量(名) |
城关街道 |
1 |
艾亭镇 |
4 |
杨桥镇 |
2 |
陶老乡 |
3 |
谭棚镇 |
3 |
田桥街道 |
2 |
高塘乡 |
2 |
韦寨镇 |
2 |
范兴集乡 |
3 |
迎仙镇 |
4 |
老集镇 |
2 |
瓦店镇 |
2 |
滑集镇 |
4 |
姜寨镇 |
2 |
谢集乡 |
2 |
庙岔镇 |
2 |
土陂乡 |
7 |
黄岭镇 |
4 |
吕寨镇 |
3 |
庞营乡 |
2 |
单桥镇 |
1 |
张营乡 |
2 |
长官镇 |
1 |
白庙镇 |
2 |
杨小街镇 |
2 |
鲖城镇 |
1 |
宋集镇 |
1 |
关庙镇 |
1 |
张新镇 |
2 |
邢塘街道 |
1 |
陈集镇 |
2 |
合计 |
72 |
2. 临泉县补录扶贫村干部报名表.doc
附件2
临泉县补录扶贫村干部报名表 |
编号: |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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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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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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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相片方有效 |
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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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省 县 |
户口所在地 |
县 镇(街道) 村(社区)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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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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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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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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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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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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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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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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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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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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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
成员情况 |
姓名 |
关系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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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含全日制、在职教育) |
起止时间 |
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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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自我鉴定(不少于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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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本人保证以上所填内容属实,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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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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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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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意见:(此栏由招聘单位填写)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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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正反面打印,所列项目应填写真实内容或注明“无”,请勿漏项。
中共临泉县委组织部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