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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2012年经济法考前辅导:上市公司收购
2011-08-23 19:17:10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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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预习
  第四章 证券法律制度
  第四节 上市公司的收购
  一、上市公司收购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的收购是收购人依法通过取得股份的方式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的途径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同时采取上述方式和途径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行为。 
  (一)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 
  1.要约收购是投资者向目标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要约,表明愿意以要约中的条件购买目标公司的股票,以期达到对目标公司控制权的获得或巩固。 
  2.协议收购是投资者在证券交易所外与目标公司的股东,主要是持股比例较高的大股东就股票的价格、数量等方面进行私下协商,购买目标公司的股票,以期达到对目标公司控制权的获得或巩固。 
  3.其他合法方式。 
  (二)上市公司的收购的法律依据 
  二、要约收购规则 
  (一)收购要约的发出 
  (二)收购要约的公告 
  (三)收购要约的期限 
  (四)收购要约的撤销 
  (五)收购要约的变更 
  (六)收购要约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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