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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河北注册税务师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2012-01-18 11:36:11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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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档案号             (保证成绩滚动管理,请老考生务必填写原档案号,新考生不用填写)  报名序号              

 


姓 名

 

学历

 

国籍地区

 


身份证号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专业技术
职 务

 

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时 间

 

从事税收
工作年限

 

单位性质

 

工作单位

 

主管部门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香港居民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时间

 

免试科目类别

 

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人事考试中心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1、报考人员应在各栏中用钢笔如实填写。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在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只参加其余4个科目的考试。
  3、 学历指:博士 、硕士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大学本科 、专科 、其他。
  4、专业技术职务指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的资格级别及名称。
  5、单位性质指:机关、事业、企业、其它。
  6、免试科目类别:免试三科、免试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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