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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及资格审查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的经历。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的经历。
3、经济类、法学类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的经历。
4、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具有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的经历。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
7、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二年,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对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以往参加过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拥有一个注册税务师档案管理号的考生,可持《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考手续,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工作,对初次报考和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所规定的条件执行。
报名时间及程序
1、考生于2012年2月1日--2月29日登录新疆人事考试网(www.xjrsks.com.cn),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的科目选择和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上传照片后考试中心会在24小时之内审核,审核通过考生下载打印《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3、新考生于2012年2月10日---3月15日(双休日休息)携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乌鲁木齐的新考生到自治区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五星路南路198号华瑞大厦六楼607室)进行资格审查,各地、州、市的新考生到当地注册税务师审查委员会办理资格审查。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携带报名表、高级职称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自治区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于2012年2月10日---3月15日(双休日休息)到当地考试中心交费。(续考考生可直接到考试中心交费)
4、各地、州、市资格审查点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与资格审查委员会商定。
考试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12年6月16日---6月17日
6月16日09:00---11:30税法(一)
6月16日13:00---15:30税法(二)
6月16日16:30---19:00财务与会计
6月17日09:00---11:30税收相关法律
6月17日14:00---16:30税务代理实务
教材征订及复审
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由自治区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办理。乌鲁木齐市考生直接到自治区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办理征订;各地、州、市考生到当地注册税务师审查委员会办理征订。(详见订书单)各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不负责教材征订工作。要通过正常渠道征订教材,防止征订盗版教材。
各地、州、市注册税务师资格审查委员会务必于2012年2月29日前将新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汇总成册上报自治区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复审,同时将负责征订教材工作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及各科教材征订数量报自治区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并将书款汇到自治区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开户单位:新疆注册税务师协会
开户银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五星支行
行号:313881000184
帐号:0000020000110053110585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五星南路198号
邮政编码:0991-830002
联系人:王幸芳、寻亚茹、梁晓叶
教材征订、资格审查联系电话:0991-2614351、8849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