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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考试政策调整的要求,参加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且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务必于2012年3月15日以前在网上申领证书,否则成绩作废。
继续执行财政部有关会计从业资格免试条件规定,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合格成绩,并且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申领证书时应携带本人在网上申领证书后打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及毕业证书原件等相关资料,到当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毕业证书的审核年限必须掌握在自毕业之日起至考试当天两周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