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2012新疆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有关问题 初、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日期调整后特殊事项处理及时间要求
2012-07-04 23:49:14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初、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日期调整后特殊事项处理及时间要求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对于因考试时间推迟与同期其他国家级考试冲突、怀孕生产(原则掌握在生产前后各60天内)或其他合理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可以申请延期至2013年参加考试。2013年参加考试时,免收其2012年已报考科目的报名费和考试费。其中,报考中级资格的考生已取得的2011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可延至2013年。

  (一)对因考试时间冲突不能参加201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考生的审核材料包括:身份证、2012年度同期其他考试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2011年度考试合格科目成绩通知单(中级资格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提供)。

  (二)对因怀孕生产不能参加201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考生的审核材料包括: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或婴儿出生证明(原件或复印件)、2011年度考试合格科目成绩通知单(中级资格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提供)。

  (三)对因其他合理原因不能参加201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考生的审核材料包括:身份证、其他相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2011年度考试合格科目成绩通知单(中级资格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提供)。

  有上述情况的考生,应于2012年6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原报名网站,核对、填写《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延考申请表》进行网上申请;7月1日至7月27日,考生须持本人签名的《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延考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各市(州)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确认; 逾期未申请、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7月31日前,各市(州)考试管理机构应将延期考试考生确认情况及相关申请资料报省会计考办,以便省会计考办完成网上确认及相关数据汇总等工作。各市(州)考试管理机构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以适当方式将政策调整内容告知考生,认真做好有关政策解答和申请资料审核及延期考试考生确认工作,避免引起因延期考试产生的社会波动。

Tags: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2012新疆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有关.. 下一篇2012新疆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有关..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482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