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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榆树2013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相关事项通知
2013-03-02 19:28:34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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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时间
  第一季度:2013年3月30日-3月31日;
  第二季度:2013年6月29日-6月30日;
  2013年下半年的考试日期及相关事项,我们将在“榆树市信息港”或榆树市电视台另行发布通知。
  二、考试报名时间、程序
  实行网上报名,到财政局会计科确认交费。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确认和交费,逾期不再办理。
  1、网上报名:
  第一季度:3月1日至12日;
  第二季度: 6月1日至14日;
  2、报考程序:
  (1)考生自行登陆吉林省会计网(http//www.jlkj.gov.cn)填写报考信息。
  登陆后,在报名选项中“行政区划”栏,考生必须按单位所在地、学校所在地以及居住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填写,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所填身份证号必须是二代身份证号),提交本人近三个月内一寸红底数码照片,头部必须占照片三分之二,从2013年起,合格考生的相片将直接打印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考生上传的相片必须清晰,符合规定,否则将不得领取证书。
  信息如有改动,可凭网上报名序号重新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修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
  (2)交费确认。
  考生拿报名信息表,到财政局会计科(政府综合办公楼219室)审核、确认交费后,方可参加考试。
  3、考生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时间:
  第一季度:2013年3月27日—3月31日;
  第二季度:2013年6月26日--6月30日;
  考生可根据准考证信息自行去长春确认考场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
  共三科: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四、报考条件
  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4、热爱会计工作。
  五、考试相关政策及说明
  (一)考生违规行为处理政策。
  (1)根据国家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五年内(含五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携带与考试相关资料进入考场翻阅的考生,经监考人员提示仍不进行改正的,取消本次考试成绩;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被替考考生,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并在一年内不允许再报考;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替考人员将在会计人员信息库中记录其违规违纪行为,同时反馈其行为至所在单位或学校。
  (二)考试政策及考生免试政策。根据《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考生必须同时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的考试,其中45周岁以上人员可以选择参加珠算五级及以上的考试,不再参加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具备国家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以免试会计基础、初级电算化。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财务管理、审计学、理财学。
  (三)考试成绩管理。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本次考试中通过全部报考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单科合格考试成绩不予保留。
  六、考试收费
  根据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发改收管函字[2008]102号)规定:(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费为10元/每人次;(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35元/科、会计基础35元/科,初级会计电算化40元/科。
  七、成绩合格标准和证书颁发
  我省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为60分,考生可在 “吉林省会计网”上查询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务必在考后的办证申请表中完整、准确无误地填写,以免今后在职称考试报名或调转时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申报材料必须与报考时填写的保持一致,确有更改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方能更改。
在成绩发布后,务必按照网上提示的有效申报日期(90天内),及时到财政局会计科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逾期视同考生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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