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陇南市财政局关于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1-01-10 20:11:16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采集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甘财会27号)要求,从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采集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并换发新的会计从业证书。现结合我市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和换发《会计从业证书》的对象

  这次信息采集和换证的对象是指持有2010年9月底以前颁发并盖有陇南市财政局会计从业证书专用章的《会计从业证书》人员。

  三、信息采集和换发时间

  信息采集时间:2010年12月10日至2010年12月31日;全市换证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3月30日。

  四、信息采集和换发《会计从业证书》具体要求

  1、换证须带原《会计从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申请表》、一寸彩色近期照片两张和相关资料原件到当地财政局会计股办理换证手续。市直及中央、省驻武各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填写本系统《会计从业资格证换发统计表》到市财政局会计科办理换证手续。

  2、凡没有参加2007年和2009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人员,一律不换发新《会计从业证书》。

  3、对省内、外已经调出、还未办理调入手续的,由调入地进行换证。

  4、换证期间停止办理调转事项,从2011年7月份开始办理调转业务。

  5、换证结束后,旧证书全部作废。未按要求换发证书人员,其会计信息全部注销。注销后须重新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后才能办理会计从业证书。

  6、换发《会计从业证书》不收费。

Tags:会计考试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蚌埠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会计从.. 下一篇蚌埠关于领取2011会计资格考试教..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482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