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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第三章 营业税法律制度(二十六)
2012-09-17 15:54:37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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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20%(出租住房10%)

稿酬所得

20%
【特殊】按应纳税额减征3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0%

财产租赁所得

20%
【特殊】出租居民住用房适用10%的税率

财产转让所得

20%

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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