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宁波 Q青海 青岛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深圳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会计从业考试历年真题

甘肃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应考人员守则
2015-10-09 21:35:38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甘肃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应考人员守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有序进行,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 考试开始前20分钟,应考人员经监考人员检查和核对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后,有序进入考场。

第三条 应考人员应按照考场排列的座位号入座或由监考人员引导入座;应考人员不得随意变换座位或更换考试用机。

第四条 应考人员进入考场后须关闭所携带的通讯设备和各种器械,并将所携带的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存放在指定地点。

第五条 应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或派出所开出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未携带的不得进入考场。

第六条 开考前5分钟,应考人员应按监考人员的要求登录考试页面,准确录入本人准考证号码和身份证号码,同时认真核对个人信息,阅读考生须知后等待考试。

第七条 考试开始30分钟后,应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每科目考试开始30分钟后,应考人员可提前交卷,交卷后应尽快离开考场。

第八条 应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答题操作规则,并按要求进行答题操作,不得进行与考试无关的计算机操作。

第九条 考试过程中,应考人员不得在考试计算机上连接任何可移动存储设备,如U盘、移动硬盘、光盘等。不得拷屏、屏幕录像、屏幕拍照、手工抄题。

第十条 应考人员只许携带钢笔、签字笔和没有储存功能的计算器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不得相互借用文具和计算器。应考人员不得将考场统一发放的考试演算纸带出考场。

第十一条 应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有关违纪违规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应考人员答题结束后,应安静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第十三条 考试过程中,发生考试设备严重故障、考场断电等重大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无法正常进行考试的,应考人员应听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

第十四条 本守则由甘肃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守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

  

Facts are stubborn things. 事实都是顽强的. /事实是掩盖不住的.
At the touch of love,everyone becomes a poet. 一经爱的触摸,人人能当诗人.
Tags:会计从业考试 会计从业资格证 报考指南 政策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2015年湖南张家界会计从业资格证..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482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