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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北京: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真题(十五)
2011-08-20 22:26:14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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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方法。 
(7)参与管理。其基本要求是努力钻研业务,熟悉财经法规和相关制度,提高业务技能,为参与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熟悉服务对象的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使管理活动更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8)强化服务。其基本要求是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五、综合题 
解答: 
1. 李强与张友办理会计工作交接中有不符合规定之处。首先,监交人不符合规定,制度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其次,对交接中发现的"白条抵库"问题处理不正确。制度规定接替人员发现"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 制度规定: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工作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进行,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原始凭证开具单位应当依法开具准确无误的原始凭证,对于填制有误的原始凭证,负有更正和重新开具的法律义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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