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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考点:违反银行账户结算制度
2015-03-30 22:01:24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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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款人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

1.区分“非经营性存款人”和“经营性存款人”。

2.具体处罚规定

违反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制度事项
经营性存款人处罚金额
非经营性存款人处罚金额
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 1000元 1000元
1.违反规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1万元以上3万元以 下
2.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3.违反规定不及时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4.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开户登记证
1.违反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2.违反规定支取现金
3.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废银行债务
4.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5.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

(二)银行及其有关人员违反银行结算管理制度的处罚

1.多头开户、公款私存——5万-30万;

2.其他——5000元-3万。


Clothes do not make the man. 人不在衣装.
Medicines are not meant to live on. 药物可治病,不能当饭吃。
Tags:会计从业资格 财经法规 辅导 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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