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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安徽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考点:税务代理
2015-04-01 06:28:49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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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务代理的概念

税务代理是指税务代理人在规定的代理范围内,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纳税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

(二)税务代理的特点

1.公正性

2.自愿性

3.有偿性

4.独立性

5.确定性

(三)税务代理的法定业务范围

1.不能行使税务机关的行政职能。

2.与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范围进行区分。

3.对税务机关规定必须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行办理的税务事宜,注册税务师不得代理。

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事宜,注册税务师不准代理。


Sow nothing, reap nothing. 春不播,秋不收. /无功不能受禄.
Hypocrisy is a homage that vice pays to virtue. 伪善是恶对善的敬重.
Tags:会计从业资格 财经法规 辅导 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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