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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1.收入总额
(1)货币形式收入
(2)非货币形式收入
2.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条件:持有12个月以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 ;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注意】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要分清。
4.准予扣除的项目
(1)成本
(2)费用
(3)税金
【注意】税金中无“增值税”,也不包括所得税本身。
(4)损失
【注意】不包括各种行政性罚款。
5.准予扣除项目的具体规定
(1)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三项经费
经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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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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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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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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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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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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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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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教育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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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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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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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三项经费中只有职工教育经费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
【注意】三个比例要分别计算,不能合并。
(4)公益性捐赠
“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注意】计算基数为年度利润总额而非销售(营业收入),非公益性捐赠一律不得扣除。
6.不得扣除的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注意1】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
【注意2】纳税人签发空头支票,银行按规定处以罚款,属于行政性罚款,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5)超过规定标准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及所有非公益性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7.亏损弥补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注意】5年内不论是盈 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期限计算。
One gives nothing so liberally as advice. 不花钱出主意,谁人不乐意。
Don't throw out the baby with the bath water. 不要将小孩与洗澡水一起倒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