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江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复习:汇兑的撤销和退汇
2015-04-02 21:47:00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91考试网倾情奉献:

1.汇兑的撤销

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

2.汇兑的退汇

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已经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退汇。

汇入银行对于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应“立即”办理退汇。

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ldquo ;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转汇银行”不得受理汇款人或汇出银行对汇款的撤销或退汇。

汇兑的撤销和退汇


It is not the lofty sails but the unseen wind that moves the ship. 推动船的不是高大的帆,而是无形的风。
For man is man and master of his fate. 人就是人,是自己命运的主人.
Tags:会计从业资格 财经法规 辅导 考点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江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482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