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内蒙古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复习:税务代理
2015-04-02 21:53:37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91考试网提醒您坚持练习:

(一)税务代理的概念

税务代理是指税务代理人在规定的代理范围内,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纳税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

(二)税务代理的特点

1.公正性

2.自愿性

3.有偿性

4.独立性

5.确定性

(三)税务代理的法定业务范围

1.不能行使税务机关的行政职能。

2.与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范围进行区分。

3.对税务机关规定必 须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行办理的税务事宜,注册税务师不得代理。

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事宜,注册税务师不准代理。


I think of music as a menu. I can't eat the same thing everyday. 我把音乐比作菜单。我不能每天吃同样的菜。
Gather ye rosebuds while ye may. 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花无空折枝.
Tags:会计从业资格 财经法规 辅导 考点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内蒙古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482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