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江西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复习:预算的审批与执行
2015-04-04 20:18:50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一、预算的审批

1.审批权——各级批各级

中央预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2.预算备案

各级政府预算经本级人大批准后,必须依法自上而下地向相应的国家机关备案。

3.预算批复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自本级人大会批准本级政府预算之日起30日内,批复本级各部门预算。

各部门应当自本级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

二、预算的执行

1.各级预算由本级政府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

2.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

3.各级政府财政支出部门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足额地拨付预算支出资金,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

4.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

5.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必须通过国库进行。各级国库库款的支配权属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

【注意】参与政府预算的执行部门包括:各级政府(组织者),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管理者),预算收入征收部门(收钱的),财政支出部门(花钱的)、国库(存钱的)。



Tags:会计从业资格 财经法规 辅导 考点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2015安徽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482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