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2015年安徽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考点:会计监督
2015-04-05 20:38:15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91考试网提醒您坚持练习: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四节 会计监督

  《会计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之间相互补充、相互制约、不可替代——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内部监督)、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外部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会计法》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是各单位的法定义务。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是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和对象★

  《会计法》、《会计工作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试行)》规定,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

  (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

  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

  \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三)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

  1.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和监督,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2.有权对单位内部的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实施监督。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一)概念

  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要是指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各单位和单位中相关人员的会计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发现的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的对象——会计行为,并对发现有违法会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一)概念

  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要是指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各单位和单位中相关人员的会计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发现的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的对象——会计行为,并对发现有违法会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点击进入安徽会计从业《财经法规》学习指导专区>>>



Tags:会计从业资格 财经法规 辅导 考点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2015四川从业无纸化考试《财经法..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482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