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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点:预算
2015-04-05 21:13:43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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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法律制度

  四、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

  (一)预算收入

  1.预算收入包括: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授予、中央地方共享收入。

  2.预算收入的来源:税收收入;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其他收入。

  (二)预算支出:

  1.包括中央预算支出和地方预算支出。

  2.预算支出的形式:

  (1)经济建设支出;

  (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支出;

  (3)国家管理费用支出;

  (4)国防支出;

  (5)各项补贴支出;

  (6)其他支出五、预算组织程序。

  五、预算组织程序

  包括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

  (一)预算的编制

  1.预算年度与日历年度一致。自公历1月1日起,至l2月31日止。

  2.中央预算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应当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进行编制。

  (二)预算的审批

  1.中央预算由全国人大审批。

  2.地方预算由本级人大审批。

  (三)预算的执行

  1.各级预算由本级政府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

  2.预算收入的征缴必须依法、及时、足额。

  3.预算支出资金的拨付必须依法、及时、足额,并加强管理和监督。

  (四)预算的调整

  1.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必须提请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2. 接受上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地方政府应当按照上级政府的规定使用资金。

  3.政府有关部门已本级预算安排的自己拨付给下级政府有关部门的专款要经过本级政府的同意。

  六、决算

  1.决算草案,是年度预算收支的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包括决算报表和文字说明。

  2.决算草案按国务院规定的时间编制,由财政部门部署。

  3.决算草案提请各级人大批准。

  七、预决算的监督

  1.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权力机构)对本级和下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监督,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对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监督。

  2.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政府预算执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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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会计从业资格 财经法规 辅导 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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