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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5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第三章考点:纳税申报
2015-04-05 21:18:29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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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三章知识点:纳税申报

  第三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税收征管法:现行2001年4月28日进行了修改。

  税收征收管理:税务机关。

  第一节 税务管理

  三、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申报期限内就纳税事项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报的一种法定手续。

  (一)对象

  减税免税期间申报

  (二)内容

  纳税申报表

  (三)方式

  1.直接纳税申报

  2.邮寄纳税申报

  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政局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3.数据电文纳税申报

  如目前大量采用的网上申报。

  4.其他申报方式

  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

  本节重点:

  1.税务管理机关是税收机关;

  2.税务登记种类?

  3.开业登记的对象?

  4.开业登记的时间(先工商后税务30日)、地点、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证的核发;

  5.变更登记的范围、时间30天、税务登记变更表;

  6.停业复业登记的方式、说明的内容、期满的处理及发生纳税义务的处理?

  7.注销登记的范围及15天的时间要求;

  8.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的程序;

  9.税务登记证的作用及银行账户的管理?

  10.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适用范围?

  11.不得领购与不得开具的情形?

  12.专用发票的开具方法?

  13.开具时限的规定?

  14.普通发票的适用范围?

  15.退货的处理?

  16.发票的开具要求?

  17.纳税申报的内容?

  18.纳税申报三种方式+定期定额的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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