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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消费税
2015-04-05 21:26:27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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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费税的概念与计税方法

我国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现行消费税仅对特定消费品在特定环节价内一次征收。

(1)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

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纳税,用于其他用途的应视同销售征收消费税。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环节已扣缴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3)进口应税消费品

(4)零售应税消费品

金银首饰(含金基、银基首饰及镶嵌首饰)、钻石、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2.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消费税的计税方法有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复合计征三种形式:

(二)消费税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

具体来说,消费税的纳税人包括:

1.生产销售(包括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以生产销售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由生产者直接缴纳。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由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款。所谓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以进口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由海关代为征收。

(三)消费税税目与税率

1.税目。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我国消费税税目共有14个。即烟、酒与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2.税率。消费税采用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和复合税率三种形式,以适应不同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情况。消费税根据不同的税目或子目确定相应的税率或单位税额。其中,黄酒、啤酒、成品油适用定额税率。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适用复合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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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会计从业资格 财经法规 辅导 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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