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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
2015-04-05 21:35:58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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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会计报告的概念和构成

1.财务会计报告的概念

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是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2.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

会计档案管理

(一)会计档案的概念

(二)会计档案的管理

1.会计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整理立卷归档,并保管1年,期满后移交会计档案管理机构。没有专门档案管理机构的单位应由会计机构指定专人继续保管。单位的会计档案不得外借,遇特殊情况,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询、或复制原件。

2.会计档案应当分期保管。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分为3、5、10、15、25年。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

会计档案的具体保管期限,见表1-1和表1-2

重点掌握表1-1(一头一尾,三个五年,三个永久,其它都是十五年)

【表1-1中】

一头一尾: 6.日记账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25年;9.月、季度财务报告为3年;

三个五年: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期限;

三个永久: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3.会计档案应按规定程序销毁。对于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需要销毁时,应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机构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销毁清册,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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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会计从业资格 财经法规 辅导 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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