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安徽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第一章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二
2015-04-05 21:39:43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91考试网倾情奉献: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概念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指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

【提示】设置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未设置会计机构(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2.任职资格

《会计法》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记忆】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或3年以上工作经历。

【例题·单选题】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 )年以上。

A.1

B.2

C.3

D.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Tags:会计从业资格 财经法规 辅导 考点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安徽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第..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482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