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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三章第三节税收征管三
2015-04-05 21:46:13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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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三节 税收征管

(二)变更登记(先工商后税务)

变更登记是指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后,原登记的内容发生变化时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的税务登记。

1.变更登记的适用范围及时间要求

(1)适用范围

发生改变名称、改变法定代表人、改变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改变住所和经营地点(不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动的)、改变生产经营或经营方式、增减注册资金(资本)、改变隶属关系、改变生产经营期限、改变或增减银行账号、改变生产经营权属以及改变其他税务登记内容的。

(2)时间要求——自XX之日起30日内

2.变更税务登记的程序、方法

(1)流程

(2)注意问题

①税务登记变更表的内容:纳税人名称、变更项目、变更前内容、变更后内容、上缴的证件情况。

②发证:受理30日内审核办理。税务登记证中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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