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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四章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十
2015-04-05 21:48:40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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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四)预算的调整

预算调整是指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者使原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部分变更。

不属于预算调整的范围:

在预算执行中,因上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而引起的预算收支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

预算调整的方法:

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必须提请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调整预算。

【注意】乡、民族乡、镇政府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例题·单选题】预算法规定,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 )审查和批准。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财政部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必须提请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调整预算。

【例题·判断题】乡、民族乡、镇政府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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