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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一章第六节法律责任三
2015-04-05 21:54:58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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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六节 法律责任

  2.行政处分

  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一种行政法律责任,是行政机关对国家工作人员故意或者过失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所实施的法律制裁。

  (二)刑事责任——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1.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区别:

  (1)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

  (2)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

  (3)承担的法律后果不同

  2.刑罚类型:主刑、附加刑

  (1)主刑

  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犯罪分子只能判处一种主刑。

  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2)附加刑

  附加刑是既可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的刑罚方法。

  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除出境。

  (3)除了上述刑罚措施外,还可以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根据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其悔过、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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