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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一章第六节法律责任十一
2015-04-05 21:55:42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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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六节 法律责任

  【总结】

违法行为 违反会计法规行为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编制、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
单位 3000—5万 5000-10万
直接责任人 2000—2万 3000-5万 5000—5万

  【本节内容回顾】

  1.《会计法》规定的行政责任种类(4种)

  2.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10+4)

  3.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主要是罚款部分,注意什么情况下责令限期改正,什么情况下通报

  4.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的补救措施

  

Tags:会计从业资格 财经法规 辅导 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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