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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二章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二十
2015-04-05 21:58:04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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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

  十、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异地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符合法定条件,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相应的银行结算账户。

  (一)使用范围

  1.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

  2.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

  3.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

  4.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

  5.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Tags:会计从业资格 财经法规 辅导 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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