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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第三章第一节税收概述十
2015-04-05 22:11:06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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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

  税收实体法的构成要素(11项)——征税人、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和法律责任。

  其中: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是构成税法的三个最基本要素。(多选)

  1.征税人——“征税”主体

  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权的各级税务机关和其他征收机关。

  包括各级税务机关和海关。

  2.纳税义务人(纳税人)——“纳税”主体

  依法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包括个体经营者)、法人和其他组织。

  3.征税对象——课税对象

  纳税的客体,也就是对什么征税,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

  4.税目

  是指税法中规定的征税对象的具体项目,是征税的具体根据,它规定了征税对象的具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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