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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一章第三节会计核算一
2015-04-05 22:23:36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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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三节 会计核算

一、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

(一)依法建账

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不具备建账条件的,应当实行代理记账。

【注意】陷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2.设置账簿的种类和具体要求应当符合规定。

3.不得私设会计账簿。

(二)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1.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

【注意】并非所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都需要进行会计记录和会计核算。

2.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前提。

3.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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