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浙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二章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六
2015-04-05 22:32:48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91考试网倾情奉献: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四节 票据结算方式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支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B.在特定条件下,可以签发空头支票

C.普通支票既可用于支取现金,也可用于转账

D.支票的提示付款期为自出票日起7日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B,银行严禁签发空头支票;选项D,支票的提示付款期为自出票日起10日。

【例题•判断题】现金支票丧失可挂失止付,转账支票丧失不得挂失止付。( )

【正确答案】√

三、商业汇票

(一)商业汇票的概念和种类

1.概念: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2.种类:商业汇票按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由收款人或付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

银行承兑汇票:由收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

(二)商业汇票的出票

1.出票的概念: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2.商业汇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事实上的资金关系或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并且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商业汇票的出票人不得签发无对价的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

(三)商业汇票的承兑

承兑的概念: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特有的制度。

(四)商业汇票的付款

1.付款的概念:付款是指付款人依据票据文义支付票据金额,以消灭汇票关系的票据行为。

2.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提示付款期为自到期日起10日。

【例题•单选题】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12个月

【正确答案】B

(五)商业汇票的背书

1.背书的概念: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2.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



Tags:会计从业资格 财经法规 辅导 考点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浙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482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