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天津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第二章第五节票据以外的结算方式三
2015-04-05 22:39:15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2015年最新考点训练: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五节 票据以外的结算方式

【例题•多选题】商业银行办理银行卡收单业务应当收取不低于2%结算手续费的情况为( )。

A.因赵某出差在宾馆住宿以信用卡刷卡消费,向赵某收取

B.因钱某超市购物以信用卡刷卡消费,向超市收取

C.因某公司在饭店招待业务单位以信用卡刷卡消费,向饭店收取

D.因孙某和同学们在卡拉OK唱歌以信用卡刷卡消费,向歌厅收取

【答案】CD

【解析】商业银行办理银行卡收单业务应当按下列标准向商户收取结算手续费:(1)宾馆、餐饮、娱乐、旅游等行业不得低于交易金额的2%;(2)其他行业不得低于交易金额的1%。

二、汇兑

(一)汇兑的概念和分类

1.概念

汇兑,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适用于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

2.分类

汇兑分为信汇(邮寄方式)和电汇(电报方式)两种。

(二)办理汇兑的程序

1.签发汇兑凭证

2.银行受理

汇款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

3.汇入处理

收账通知是银行将款项确已收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

(三)汇兑的撤销和退汇

1.汇兑的撤销——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

2.汇兑的退汇——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已经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退汇。

3.转汇银行不得受理汇款人或汇出银行对汇款的撤销或退汇。

4.汇入银行对于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应立即办理退汇。

5.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Tags:会计从业资格 财经法规 辅导 考点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天津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第..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482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