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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三章第二节主要税种十三
2015-04-05 22:54:22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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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二节 主要税种

(5)不得扣除项目

①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②企业所得税税款;

③税收滞纳金;

④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⑤非公益性捐赠和超过税前扣除标准的公益性捐赠;

⑥赞助支出;(指非广告性质支出)

⑦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⑧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例题•判断题】税收滞纳金和赞助支出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扣除。( )

【正确答案】√

(6)亏损弥补

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期限计算。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2010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500万元,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经税务机关核实的2009年度亏损额为380万元,该公司2010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万元。

A.125

B.30

C.165

D.39.6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该公司2010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500-380)*25%=30万元。



Tags:会计从业资格 财经法规 辅导 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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