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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财政法律制度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五、预算组织程序
预算组织程序四个环节:编制、审批、执行、调整。
(一)预算的编制
1.预算年度
我国国家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2.预算草案的编制依据
中央预算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应当参照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进行编制。按规定必须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隐瞒、少列,也不得将上年的非正常收入作为编制预算收入的依据。
3.预算草案的编制内容
中央预算和地方各级预算按照复式预算编制。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1)中央预算的编制内容包括:
①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
②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
③返还或者补助地方的支出;
④地方上解的收入。
(2)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编制内容:
①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
②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
③上级返还或者补助的收入;
④返还或者补助下级的支出;
⑤上解上级的支出;
⑥下级上解的收入。
【例题•多选题】中央预算的编制内容包括( )。
A.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
B.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
C.返还或者补助地方的支出
D.地方上解的收入
【正确答案】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