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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五章第四节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2015-04-05 23:07:58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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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

第四节 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一、财政部门的组织与推动

财政部门可以从以下方面组织实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一)采用多种形式开展会计职业道德宣传教育。

良好会计职业道德风尚的树立,离不开社会舆论的支持和监督。通过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中正反典型的宣传,弘扬正气,打击歪风。

(二)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管理相结合。

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各单位应当定期检查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并作为会计人员晋升、晋级、聘任专业职务,表彰奖励的重要考核依据。

(三)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聘用相结合。

各单位在聘任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时,除必须具备同级专业技术资格外,也应考察其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

(四)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法执法检查相结合。

财政部门作为《会计法》的执法主体,可以依法对单位执行会计法律、会计法规及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检查。

会计人员若存在违法行为不但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同时还要接受相应的职业道德惩戒。法律和道德惩戒应同时并处,不可代替。

(五)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人员表彰奖励制度相结合。

对认真执行《会计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作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的或物质的奖励。

二、会计职业组织的行业自律

会计职业组织起着联系会员与政府的桥梁作用,应有效发挥自律机制在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促进作用。

三、社会各界各尽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



Tags:会计从业资格 财经法规 辅导 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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