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2015年最新考点训练: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收概述
4.按照计税标准不同进行的分类,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
(1)从价税是以征税对象价格为计税依据。
例:增值税、营业税等。
(2)从量税是以征税对象的实物量作为计税依据。
例:资源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3)复合税是——既征收从价税,又征收从量税。
例:消费税中的卷烟和白酒。
表3.1 税收的分类
分类标准
|
类型
|
代表税种
|
征税对象 |
流转税类 |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 |
所得税类 |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
财产税类 |
房产税、车船税、船舶吨税 |
资源税类 |
资源税 |
行为税类 |
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
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 |
工商税类 |
绝大多数 |
关税类 |
进出口关税 |
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 |
中央税 |
关税、消费税 |
地方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营业税 |
中央地方共享税 |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对证券(股票)交易征收的印花税 |
计税标准 |
从价税 |
增值税、营业税 |
从量税 |
资源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
复合税 |
消费税中的卷烟和白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