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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三章第一节税收概述七
2015-04-05 23:09:52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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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收概述

10.减免税

国家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

(1)减税和免税

①减税是对应纳税款少征一部分税款;

②免税是对应纳税额全部免征;

③类型:

一种是税法直接规定的减免税项目;

另一种是依法给予的一定期限内的减免税措施,期满之后仍应按规定纳税。

我国现行的税收减免权限集中于国务院,任何地区、部门不得规定减免税项目。

(2)起征点

对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才开始征税的界限。计税依据数额达不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起征点的按照计税依据全额征税。

(3)免征额

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只就减除后的剩余部分计征税款,是对所有纳税人的照顾。

11.法律责任

对违反国家税法规定的行为人采取的处罚措施。

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纳税人和税务人员违反税法规定,都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Tags:会计从业资格 财经法规 辅导 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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