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内蒙古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第二章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九
2015-04-05 23:15:56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2015年最新考点训练: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

十、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例题•多选题】异地银行结算账户可以开立的银行账户种类有( )。

A.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

C.专用存款账户 D.临时存款账户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异地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范围。

【例题•判断题】异地银行结算账户只能是单位开立。( )

【答案】×

【解析】《账户管理办法》突破了账户只能属地开立、属地管理的原则,规定单位或个人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均可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相应的银行结算账户。

十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一)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央行)

1.负责监督、检查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变更和撤销,并实施监控和管理。

2.负责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的管理。

3.对存款人、银行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依法予以处罚。

(二)银行的管理(开户银行)

1.管理所属的营业机构,监督和检查其执行本办法的情况,纠正违规开立和使用银行结算账户的行为。

2.银行应明确专人负责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撤销的审查和管理,负责对存款人开户申请资料的审查,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报送存款人开销户信息资料,建立健全开销户登记制度,建立银行账户管理档案,按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的保管期限为银行结算账户撤销后10年。

3.对已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年检制度。

4.对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存款人的可疑支付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程序及时报告。

(三)存款人的管理(开户的企业或个人)

1.加强对预留银行签章的管理。

2.加强对开户许可证的管理。

3.妥善保管密码。

  

Tags:会计从业资格 财经法规 辅导 考点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内蒙古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482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