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2015年最新考点训练: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一、销售额
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和其他符合税法规定的费用。如果销售货物是消费税应税产品或者进口产品,则全部价款中包括消费税或关税。
价外费用不包括下列项目:
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
条件: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
4.符合条件的“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条件:够级别——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有证据——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全上交——所收款项全额上交财政。
5.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注意】价外费用全部为价税合计金额。
二、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7%)或(1+13%)
【注意】题目出现以下说法则给出的金额为含税销售额:①含税销售额;②零售;③价外费用;④普通发票。
【例题】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5月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产品设备一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注明的销售额为20000元,税额为3400元,另开出一张普通发票,收取包装费234元;
(2)销售三批同一规格、质量的货物,每批各1000件,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分别为每件200元、180元和60元。经税务机关认定,第三批销售价格每件60元明显偏低并且无正当理由;
(3)将自产的一批产品200件作为职工福利发放给本企业职工,市场售价为每件500元。
本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多少?
【答案解析】(1)销售产品设备产生的销项税=3400+234÷(1+17%)×17%=3434(元)
(2)销售货物产生的增值税税额=[200+180+(200+180)÷2]×1000×17%=96900(元)
(3)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产生的增值税=200×500×17%=17000(元)
因此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3434+96900+17000=11733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