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天津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复习:销项税额
2015-04-05 23:31:21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2015年最新考点训练: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一、销售额

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和其他符合税法规定的费用。如果销售货物是消费税应税产品或者进口产品,则全部价款中包括消费税或关税。

价外费用不包括下列项目:

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

条件: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

4.符合条件的“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条件:够级别——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有证据——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全上交——所收款项全额上交财政。

5.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注意】价外费用全部为价税合计金额。

二、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7%)或(1+13%)

【注意】题目出现以下说法则给出的金额为含税销售额:①含税销售额;②零售;③价外费用;④普通发票。

【例题】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5月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产品设备一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注明的销售额为20000元,税额为3400元,另开出一张普通发票,收取包装费234元;

(2)销售三批同一规格、质量的货物,每批各1000件,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分别为每件200元、180元和60元。经税务机关认定,第三批销售价格每件60元明显偏低并且无正当理由;

(3)将自产的一批产品200件作为职工福利发放给本企业职工,市场售价为每件500元。

本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多少?

【答案解析】(1)销售产品设备产生的销项税=3400+234÷(1+17%)×17%=3434(元)

(2)销售货物产生的增值税税额=[200+180+(200+180)÷2]×1000×17%=96900(元)

(3)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产生的增值税=200×500×17%=17000(元)

因此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3434+96900+17000=117334(元)



Tags:会计从业资格 财经法规 辅导 考点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天津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复..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482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