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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最新考点训练:
(1)自产自用
①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②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一般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复合计征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注意】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同时涉及缴纳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与消费税相同。

(2)委托加工
①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②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一般应税消费品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复合计征应税消费品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注意】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不涉及缴纳增值税的问题。

【单选题】A酒厂3月份委托B酒厂生产酒精30吨,一次性支付加工费9500元。已知A酒厂提供原料的成本为57000元,B酒厂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酒精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则该批酒精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是( )元。
A.50000
B.60000
C.70000
D.63333.33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组成计税价格=(57000+9500)÷(1-5%)=70000(元)。